关于宾王商贸区进行,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宾王商贸区停车秩序管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提高机动车泊位周转率, 缓解宾王商贸区停车需求压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决定对宾王商贸区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停车收费
一、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范围:宾王商贸区(化工路、工人北路、三挺路、稠州路)合围范围内(含人行道)目前未开展停车收费区域。
二、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根据义办告【2013】56 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时间为9:00-21:00,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免收停车费(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免费时间计入停车收费时间)
三、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泊位。
四、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军车、警车、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免收停车费。
五、机动车违反道路停车管理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六、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由城投集团城建资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自2019年10月1日9:00起实施。
来源: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