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上的公司营业执照在哪里?”“我不知道啊……”8月4日下午,男子大志(化名)来到龙凤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欲办理护照。民警查阅其提供的材料发现异常,询问时,大志闪烁其词。据了解,当时,出入境窗口民警董艳淘正在值班。大志来到窗口后,以“遗失换发护照”为由申请办理护照,并提交一份“某公司驻伊拉克分公司的用工证明”等相关材料。“他提供的劳务派遣合同及证明中,出现了一个在国外注册的公司,这个公司在天津有办事处,可我们和天津警方核实得知,这个公司根本没有对外劳务派遣资格。”业务办理过程中,细心的董艳淘查询后发现,大志所提供的材料情况不符,且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随后,民警对大志进行调查。“大志今年36岁,是一名厨师,他想办理护照出国打工赚钱,却冒险提供假材料。”在证据面前,大志如实供述自己伪造材料骗取护照的违法事实。目前,大志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民警正在对男子进行询问(图片由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办理出国(境)证件要提交真实合法的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来骗领证件,只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