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云南大理、丽江、迪庆、
楚雄、昭通、红河
陆续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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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8号
关于调整四川、青海、西藏入(返)州
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四川、青海、西藏等省(区)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游客和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调整四川、青海、西藏等重点省(区)入(返)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通告:
一、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员,落实“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对有7天内(8月23日至29日)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入(返)州人员落实“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对7天内有西藏地区旅居史入(返)州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
四、对上述有四川、青海、西藏旅居史入(返)州人员,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五、对7天内有海南、新疆旅居史人员落实“三天两检”,即“落地检”一次,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7天内有四川、青海、西藏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入住酒店(客栈)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30日
丽江
关于加强四川、青海省入(返)丽
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19号)
近期,四川、青海省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切实做好丽江市外防输入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就加强四川、青海省入(返)丽人员疫情防控作如下通告:
一、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四川、青海省旅居史入(返)丽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近7天内(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青海省旅居史入(返)丽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人员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四、近7天内有四川、青海省旅居史及拟来(返)丽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四川、青海省入(返)丽人员防控要求。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30日
迪庆
近期,四川省多地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呈现快速上升和扩散蔓延态势,输入风险急剧增加。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全州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四川省入(返)迪人员的疫情防控作出如下通告:
一、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四川省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入迪后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近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