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昆明市金沙江流域(昆明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第一批)已划定。市民朋友可在遵守8条规定的情况下,在垂钓区域内垂钓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和省级保护的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外的品种。
《通告》称,为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并兼顾市民朋友休闲垂钓需求,根据《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规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昆明市对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进行了划定(第一批),并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向社会公布。
未尽事宜将按照《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规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进行处理,具体由各县(市)区负责解释。此外,市民朋友还可在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或致电属地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垂钓区域。
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
垂钓区域范围划定表(第一批)
来源:昆报头条
编辑:范志强
校对:艾建林
审核:张正宝
终审: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