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购买的驾乘险费用)由车主承担。因接受他人拼车而购买的驾乘险费用按如下方法分摊:
1、拼车人每次拼车时,每个拼车人分摊的驾乘险保费不超过单个座位的驾乘险保费,具体数额双方自行商定。
2、车主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总计收取的拼车人分摊的驾乘险保费,不超过如下金额:总驾乘险保费÷车辆座位数×(车辆座位数-1)。
(四)车主不向拼车人收取车辆的折旧费。
(五)旅行途中因意外爆胎产生的轮胎更换费(不包括轮胎正常磨损产生的更换费),由同车全体人员平均分摊。旅行途中因路况不佳等因素,造成无法避免的车辆磕碰、底盘刮蹭漏油等的修理费(不包括部件老化导致的修理),其保险不予承担的部分,由同车全体人员平均分摊。
(六)车辆行驶不得违规、违章。因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违规违章产生的罚款和违章扣分,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因其他原因造成违规违章的,由同车全体人员协商解决。
(七)非因拼车者原因导致的事故费用,由保险公司或第三者承担。因拼车者原因导致的事故费用,由拼车者承担。
(八)拼车者不得要求驾驶员违规违章行车,否则,因违规违章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提出违规违章要求的拼车者承担。
(九)为保障拼车车主和拼车者的权益,实行拼车约束约定
1、拼车车主承诺,在没有经过车队百分之七十以上同行人认可的重大特殊情况下,不擅自改变既定行程。
2、车主与拼车人互相承诺,在没有经过车队百分之七十以上同行人认可的重大特殊情况下,不中途解散。
3、实行出行信用保证金制度。所有同行者在出发前,向本次旅行的所有共同出行人共同委托的代管人,交付共同约定数额的信用保证金。旅行正常结束后,代管人及时将信用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全体出行人员。出游参与人交付保证金后中途退出,造成行程调整,导致同行其他人损失的,该损失在退出者预交的信用保证金中扣除;造成其他同行人损失超过退出人预交的信用保证金的,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4、信用保证金数额建议:总行程2000公里以内的旅行每人500元;总行程2000公里~5000公里的旅行每人1000元;总行程5000公里及以上的旅行每人2000元;出境旅行30天以内的每人3000元;出境旅行30天及以上的每人5000元。
(十)出行前,由全体旅行参加成员共同推举的吃住行预订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所有出行人员收取住宿、景区门票、飞机票、火车票、目的地租车费、租赁保证金等各种必要的预付款项。出行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行程的,因其退出所造成的预订项目的直接损失,在其预付款中扣除;如造成其他个人或集体损失数额超过其预付款数额的,则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七、本《自愿自发共同结伴旅行约定书》为我们全体同行人采用自媒体上他人的参考文本,经我们全体同行人共同讨论、修改、同意后行成的文本,与参考文本的拟订者、上传者没有任何关系,与其他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八、共同签署后的《自愿自发共同结伴旅行约定书》,同行人每人持有一份(均为所有同行人亲笔签名的原件)。
(建议同行人在每一页的空白处,都进行本人亲笔签名)。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