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外,前往呼和浩特市的旅客须持有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两次间隔≥24小时)方可通行。
乘坐火车离开三亚的旅客:一是火车离开海南的旅客,与机场的管控政策措施一致。二是乘坐环岛高铁在岛内通行的旅客,凭海南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即可正常通行。
三、旅客乘坐大巴进入、离开三亚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出行疫情防控要求
我局积极督促全市各客运企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通过广播、视频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做好戴口罩、讲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旅客乘坐旅游大巴、班线车进入、离开三亚,口罩佩戴率100%,扫海南健康码和行程轨迹码乘车,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健康码,黄码、红码的不能上车,发现以上情况立即引导到隔离室,立即报三亚市疾控中心或 0898-88273769或120。
(二)乘坐公交车疫情防控要求乘客口罩佩戴率100%、体温测量率100%。
(三)市民、游客乘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口罩佩戴率100%,乘车扫地址码。
(四)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提供服务。
四、对进入、离开三亚自驾游人员建议自觉遵守三亚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具体防控政策请咨询三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
儋州
关于加强来(返)儋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一、有上海市、吉林省吉林市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自3月30日起,有上海市、吉林市旅居史的人员:
(一)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市旅居史的抵琼人员排查,需要落实以下措施:
1.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
2.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采取3天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3月26日0时以来抵琼人员补齐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自3月30日0时起,有上海市、吉林市旅居史的抵琼人员,需要落实以下措施:
1.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2.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有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自4月2日起,从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来(返)儋州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一)从封控区、管控区来(返)儋州的人员,一律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对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者,一律实行免费集中隔离留观;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免费的核酸检测。
(二)从非封控区、管控区来(返)儋州的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不能提供的要落实“落地检”;并落实“三天二检”的健康管理措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三、有省内其他市县来(返)儋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从4月2日起从省内其他市县来(返)儋州的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不能提供的要进行“落地检”;并落实“三天二检”的健康管理措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四、省外其他涉疫区来(返)儋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如14天内有省外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请返回儋州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返回前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返儋后严格落实“落地检”+“四天三检”,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
五、省外非涉疫区来(返)儋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实施“落地检”24小时后,并落实“三天二检”的健康管理措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0898-23366120/23399120。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维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原计划近期举办活动的,举办方应立即发布活动取消或延期的信息,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禁止出现人群聚集现象。
二、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事前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严格农贸集市及城区公园、游园管控,严禁举办庙会和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切实减少人员扎堆聚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进出酒店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进门佩戴口罩、测温、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一米线”等要求,定期开展消毒消杀;采取限流措施,合理设置人员上限;增加对公共区域的消毒消杀频次。广大市民朋友要认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排查近期举办的大型聚集性活动,并对辖区内酒店宾馆、饭店、商超、农贸市场、培训机构展开宣传、督导,使其充分认识当前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对违反有关规定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举办方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上述防控措施进行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
关于暂停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022年4月2日起,全市暂时关闭歌舞娱乐场所(KTV)、棋牌室、电影院、网吧、书吧、酒吧、室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澄迈
关于通过指定服务通道进入澄迈县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市县已有确诊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结合当前防疫形势,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4月2日15时起采取以下措施:
一、凡进入澄迈人员均需通过指定服务通道进入,具体服务通道如下:
1.环岛西线高速白莲互通;
2.环岛西线高速大丰互通;
3.环岛西线高速墩茶互通;
4.南海大道(澄迈段);
5.海榆中线(澄迈县永发段);
6.海三高速永发互通。
二、凡海口、三亚、琼海、万宁、陵水、儋州等重点地区来澄迈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全部入住集中隔离酒店,隔离费用自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以上重点地区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县来澄迈人员需及时到就近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观察,并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省内重点地区如有变动参照此通告执行。
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澄迈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898-67611944。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临高
事关来(返)临高人员
临高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2022年3月29日以来,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万宁市和陵水县相继报告确诊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轻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对来(返)临高县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一、有上海市、吉林省吉林市旅居史人员
从4月2日起,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区旅居史来琼人员,实行“7+7”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9、11、14天核酸检测。机场、港口等关口要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在购票前提醒和告知旅客。
二、有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旅居史人员
自4月2日0时起,从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来(返)临高县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一)从封控区、管控区来(返)临高县的人员,一律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足不出户)和7天居家自我监测管理,对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管理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自我监测管理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非封控区、管控区来(返)临高县的人员,进行“三天两检”,7天居家自我监测管理,满7天再做一次核酸。
三、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如您14天内有省外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请返回临高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返回前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返回后严格落实“落地检”+“三天两检”,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
四、省外非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实施“落地检”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凡属于居家隔离管理人员,由指挥部统一安排人员上门采样。
五、减少聚集、及时报告
减少或暂停公祭、家族祭扫和现场缅怀等聚集性活动,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须举办的,要尽量控制活动规模,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全程佩戴口罩,体温异常、健康码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带“*”号人员不得参与祭扫等活动。
若发现身边有以上地区来(返)临高县尚未报备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28355880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临高发布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及广大居民外出进行报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因外出感染引发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外出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医务人员及广大城乡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没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离开临高到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和省内有疫情的市县;必须离开临高外出的,严格履行报备程序。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教师、学生、医务人员离开临高前需向所在单位或学校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广大居民离开临高外出前需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外出后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如实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对因瞒报、漏报、缓报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临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98-28355880)或12345热线。
关于暂停清明节集中现场祭扫等活动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聚集性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现就暂停清明节集中现场祭扫等活动通告如下:
一、暂停集中现场祭扫活动
即日起,暂停全县各公墓(集中安葬点)集中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祭奠、纪念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禁止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和各类在祖坟、祖庙、宗祠等场合的聚集性祭祀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规范分散性的祭扫活动
各乡镇要履行属地责任,落实督促检查防控措施,对辖区内的历史安葬点实行统一祭扫服务管理。要合理安排群众错峰、分散祭扫,积极引导群众采取居家追思等替代实地祭扫,减少前往历史集中安葬点等。错峰、分散祭扫的人员祭扫时也要自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测温、“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隔距离。原则上祭扫一座墓不超过2人。祭扫人员不宜在祭祀祭扫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
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历史安葬点,乡镇及村(社区)要安排专门力量负责祭扫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从外地来(返)临人员,须提前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备,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涉疫地区来临人员按临高县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自我健康监测,不宜参加相关祭扫活动。
三、积极推行网络平安祭扫
鼓励广大市民朋友通过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和追忆逝去的亲友,以减少外出旅途辗转奔波和疫情感染风险。为便于居家祭祀实现平安祭扫,您可通过关注“海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南海网”微信公众号、“南国都市报”微信公众号,私信留言:“天堂信箱+我想说的话+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可语音留言;也可通过邮件投递方式,发送“姓名(笔名)+联系方式+信件内容”至@163.com;还可以通过信件邮寄方式,将您的追思邮寄到海口市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10楼海南省融媒体中心全媒体采访中心(邮编570216,信封上注明“天堂信箱”)。
琼海
通 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有效切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4月2日17时起,暂时停运全部公共交通工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琼海市所有省际、跨市县及市内的班线、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包车以及城乡公交、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包车全部暂停营运。
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广大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开设琼海市辖区时空伴随人员核酸采样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发送通知短信并进行海南健康码赋“黄码”。现开设琼海市辖区时空伴随人员核酸采样点,方便被赋“黄码”人员就近核酸采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服务时间
琼海市辖区时空伴随人员核酸采样点自2022年4月2日起正式启用,采样服务时间为8:30-11:30,14:30-17:30。
二、转码规则
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海南健康码被赋“黄码”。请“黄码”人员主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所在社区(村)报备,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除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人员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期未满人员外,其他“黄码”人员凭身份证、健康码和通知短信到就近的时空伴随人员核酸采样点(详见附表)进行“三天两检”,即在被赋予“黄码”之后3天内间隔24小时以上完成2次核酸检测(凭通知短信免费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为阴性者,12个小时内会自动转为绿码,请继续完成第二次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黄码”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二)“黄码”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痒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到正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下载、关注“家园琼海”客户端等官方媒体平台,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最新进展。
(四)如遇到问题请拨打琼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0898-62821966和琼海市疾控中心电话0898-62934940进行咨询。
附件:琼海市辖区时空伴随人员核酸采样点信息表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东方
4月1日,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对来(返)东方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一、上海市旅居史人员
(一)自3月26日0时起,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补齐7天居家隔离管理(足不出户),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居家隔离管理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监测管理,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自3月30日0时起,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足不出户)和7天居家监测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严格居家隔离管理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监测管理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旅居史人员
自4月1日0时起,从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来(返)东方市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一)从封控区、管控区来(返)东方市的人员,一律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足不出户)和7天居家监测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严格居家隔离管理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监测管理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非封控区、管控区来(返)东方市的人员,进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7天居家监测管理。
三、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参照省内涉疫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进行。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凡属于居家隔离管理人员,由指挥部统一安排人员上门采样。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25527110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海口至东方、
三亚至东方客运班线运营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市县已有确诊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结合当前防疫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4月2日起,我市暂停海口至东方、三亚至东方客运班线运营,恢复运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尽量减少外出,暂停营运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日
文昌
关于通过指定检测服务通道进入文昌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省内部分市县陆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做好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4月2日3时起采取以下措施:
一、凡进入文昌人员均需通过指定检测服务通道进入,具体检测服务通道如下:1.海文高速英城互通口;2.海文高速南阳互通口;3.海文大桥;4.灵文嘉线琼海往文昌方向;5.灵文嘉线海口往文昌方向。
二、凡海口、三亚、琼海、万宁、陵水等重点地区来文昌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全部入住集中隔离酒店,隔离费用自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以上重点地区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县来文昌人员需在指定检测服务点落实“落地检”。
四、省内重点地区如有变动参照此通告执行。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6326682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市县已有确诊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有效切断疫情通过班线交通运输渠道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停止运营市县际线路、省际线路和跨市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包车运营,市内公共交通正常运行。
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停运给您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对来(返)文昌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来琼未满7天的,补齐7天集中隔离,一律实行集中隔离留观,直至满7天,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对来琼7天以上未满14天的,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结果。
二、有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旅居史人员
自4月1日起,从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来(返)文昌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一)从封控区、管控区来(返)文昌的人员,一律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对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者,一律实行免费集中隔离留观;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非封控区、管控区来(返)文昌的人员,进行“落地检”和“四天三检”,7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
三、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如您14天内有省外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请返回文昌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返回前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返回后严格落实“落地检”+“四天三检”,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
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898-63266823。
定安
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在我县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卡拉OK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景区、宗教场所、商业街、步行街;
(五)商场(店)、书店;
(六)候诊室、候车室、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
(七)展览馆、图书馆;
(八)菜市场、超市、小区;
(九)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实施要求
(一)市民进出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提倡减少出行,降低传播感染的几率。
(二)全县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必须要求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后再进入,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三)各居民小区物业必须要求所有出入小区的居民佩戴口罩,设卡检查出入小区居民是否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四)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要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医疗机构废弃口罩按医用废弃物处理。
(五)建立群众监督机制,群众可针对未严格执行佩戴口罩的单位和个人,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
(六)对上述疫情防疫措施不予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万宁
据从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从海口、三亚、琼海、陵水来万宁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抵达当天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第1、3、7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待结果。
同时,以上来万宁的人员要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万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核酸检测工作是快速、精准、彻底阻断疫情的有效手段,需要所有人主动、积极地支持、配合。请广大市民游客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或漏报、瞒报、谎报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遇到问题请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万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898-62223575进行咨询。
陵水
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健康码黄码处置的公告
各位市民、旅客: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传播链条,请14天内国内涉疫地区特别上海市旅居史抵陵人员,及省内报告感染病例同轨迹的人员,落实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
如因时空伴随被赋予“黄码”的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请勿去人群聚集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自动会转“绿码”。
若已经做完“三天两检”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仍为“黄码”,请与我县指挥部联系83323213。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旅客自觉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常测温,不集聚,主动接种疫苗,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昌江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从海口、三亚、琼海、陵水、万宁来昌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抵达当天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第1、3、7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待结果。同时,以上地区来昌江的人员要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核酸检测工作是快速、精准、彻底阻断疫情的有效手段,需要所有人主动、积极地支持、配合。请广大市民、游客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或漏报、瞒报、谎报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昌江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98-26622072、0898-26625619),或12345热线。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
2022年4月1日
白沙
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市县也出现了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结合当前防疫形势需求,现调整我县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政策。
01 上海旅居史抵琼人员
(一)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核酸结果。
(二)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补满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至满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自3月30日0时起,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02国内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全国其他地方涉疫区来(返)我县人员,抵达白沙县后,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落实“4天3检”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到人群聚集点活动。
03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
3月23日以来有万宁、三亚、陵水旅居史人员,3月26日以来有海口旅居史人员,3月28日以来有琼海旅居史人员。
(一)与上述市县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二)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人员,必须落实“4天3检”,补齐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市县实时动态调整为准)
(三)上述市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外的地方旅居史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04境外来(返)白沙人员
实施“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同时,结束自我健康监测的第7天再进行一次个人核酸检测。
05中高风险区来(返)我县人员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返)我县,实施“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06全国低风险地区来(返)白沙人员
在口岸、机场完成“落地检”并抵达白沙县后,向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48小时内免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中间间隔≥24小时)。
07赋“黄码”人员
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等下社区、居(村)委会通知核酸采样时间和地点,做好个人防护出门。采集核酸后,第一时间返回家中,等待核酸结果。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非必要不离开白沙。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遇到问题请拨打白沙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进行咨询,0898-27710595。
保亭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8号通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即日起,加强对省内外来返保亭人员管控,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来自省外旅居史人员相关要求
省外来返保亭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小区物业报备。涉疫区来返保亭人员,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免费的三天两检;非涉疫区来返保亭人员,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来自上海市旅居史人员相关要求
(一)3月16日至3月24日前抵琼人员(抵琼满7天未满14天,期间未与7天内来自上海人员接触,已接触的按抵琼未满7天人员落实防控措施),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酒店或住地)等待;
(二)3月24日起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补满7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至满7天;
(三)3月30日0时起,抵保亭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并分别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酒店或住地)等待。
三、来自省内疫情市县人员
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有省内公布的疫情防控区域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活动轨迹交集、重合的人员落实三天两检疫情防控措施。
四、注意事项:
(一)请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检测工作,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赋予黄码,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后方可申请转码。
(二)在三天两检结果未出之前,应做好居家监测,三天两检阴性结果后,方可正常上班、上学。
(三)居家监测期间,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五指山
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市县也出现了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结合当前防疫形势需求,现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政策。
一、上海旅居史抵琼人员
(一)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核酸结果;
二、国内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全国其他地方涉疫区来(返)我市人员,抵达五指山市后,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落实“4天3检”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到人群聚集点活动。
三、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
3月23日以来有万宁、三亚旅居史人员,3月26日以来有海口旅居史人员,3月28日以来有琼海旅居史人员。
四、境外来(返)五指山人员
实施“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同时,结束自我健康监测的第7天再进行一次个人核酸检测。
五、中高风险区来(返)我市人员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返)我市,实施“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六、全国低风险地区来(返)五指山人员
在口岸、机场完成“落地检”并抵达五指山市后,向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48小时内免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中间间隔≥20小时)。
七、时空伴随者来(返)五指山人员
按次密接者管控,落实7天集中隔离;若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居家隔离7天(足不出户),签署防疫承诺书。
八、省内客运班次抵五指山人员
即日起所有省内客运班次人员抵达五指山后,落地在汽车站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检”,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九、赋“黄码”人员
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到通什镇卫生院落实“4天3检”(采样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同时,为便于群众采样,若不在五指山市区或通什镇的赋“黄码”人员,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卫生院采样)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进行咨询,0898-86638215(08:00-18:00),0898-38629388(18:00-次日08:00)。
来源: 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