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案
2021年5月,福建省宁德市医保部门在对福安市康康医药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医保系统销售金额比该公司药品进销存台账资金多出170086元。经查,该药店存在利用参保人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0086元。
依据2021年《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药店一次记12分,终止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0086元已全部追回。
六、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胜路店等三家药店违规案
2021年3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医疗保障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胜路店、建设路店、新华店存在顾客刷医保卡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等违规情况。经查,上述三家药店存在工作人员推销保健品和生活用品并让医保患者刷医保卡消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0600元。
依据《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上述三家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扣除2021年度质量保障金;2、责令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内部整顿,并限期报送整顿报告;3、中止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分店医保结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0600元已全部追回。
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曾令江药店违法违规案
2021年11月,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江岸大药房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曾令江药店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重庆市铜梁区医保局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擅自利用铜梁区曾令龙诊所医保POS机(服务终端)将其药店销售的药品纳入医保统筹基金进行结算,确认该药店存在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62572.5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贰零贰零年度)》,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曾令江药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二倍罚款;2、解除曾令江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该药店的违规情况在信用重庆官网上进行公示;3、解除曾令龙诊所医保服务协议,同时将该诊所违规问题移交铜梁区卫生健康委。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2572.56元已全部追回,二倍罚款125145.12元已全部收缴。
八、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仁一济大药房违法违规案
2021年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发现昌都市芒康县仁一济大药房(昌都市卡若区仁一济大药房芒康县分店)为邻近的朵颜日化店提供刷卡服务套取医保基金,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98.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房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行政罚款;2、对该药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药房自2021年2月起将每次入库单报芒康县医保局进行备案,以便督查检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398.8元已全部追回,二倍行政罚款26797.6元已全部收缴。
九、陕西省西安市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北三路店违法违规案
2020年,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西安市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北三路店涉嫌医保卡套现。陕西省医保局将该线索移交至西安市医保局深入调查。经核实,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无处方违规销售等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33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药店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扣除2020年度服务保证金,在西安市莲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自2021年2月开始终止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2、西安市莲湖区医保局向公安莲湖分局移交该药店代刷医保卡套现的相关线索及调查处理结果。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3380元已全部追回。
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违法违规案
2021年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对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进行日常稽核,依法依规调阅资料及视频录像进行检查。经查,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售药、超量售药、无处方售药、处方开具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11234.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第八师石河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协议药店补充条款》,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解除该药店门诊大病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11234.9元已全部追回。
来源:国家医保局、经济参考报
监制:周年钧
编辑:周喆、王宜玄
实习:赵跃泽、吴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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