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路的领导干部会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到短期内易见成效的项目中,而对于一些保障民生和扶持中小微企业等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缺乏动力。
在少数政绩观错位的人眼里,脱贫攻坚费时费力出不了成绩,只有搞项目建设才能彰显政绩。“把着眼点放在名利双收上。一方面大力推进自认为有效果的工作,以求得好名声;另一方面为家人谋利,当官不忘发财。”他们认为,只有项目建得好,才能让上级领导看到成绩。
除了错位的政绩观外,更值得关注的是,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乏力,是这些不切实际的项目最终落地的重要原因。据贵州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在潘志立看来,自己认定的事就是“命令”,而下面干部也普遍认为,他是县里一把手,有权决定县里所有的事。在独山县,重大事项决策基本由潘志立一人说了算,项目只要他拍板就开工建设,全然不顾设计、预算、审计环节缺失,导致独山县违法违规占地达2.8万亩,国有资产损失超10亿元。
在不少对涉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被查处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都能发现和任性用权相关的表述。例如,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振学在担任枣庄市峄城区委书记期间,罔顾当地经济发展落后、财政资金紧张的实际状况,强行决定由区属国有企业出资1.25亿元人民币,修建“冠世榴园”风景区南大门等政绩工程。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在担任武威市委书记期间大搞“一言堂”,个人拍板决定重大事项,把主政地方视为私人领地和独立王国,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给地方造成严重损失和沉重债务负担。曾与潘志立“搭过班子”的梁嘉庚也被通报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不顾群众意愿,违反议事规则,拍脑袋决策。
错位的政绩观背后,实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缺失。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在一些地方导致集体决策形同虚设,一把手权力不受约束,“一言堂”大行其道,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盲目造景的助推器。
不少地方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存在的违规使用、审批不严等问题,客观上也为形象工程提供了可能。一些地方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缺乏审查和举债问责机制,政府在投资项目上应该花多少钱、如何花钱缺乏有效监管,不仅为一些贫困地区举债造景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成为滋生腐败的风险点。
为走偏走急的工程找到合适出路,避免“一拆了之”
近年来,党中央加大力度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查处了一批干部,不少地方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被及时叫停。叫停之后,如何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因时辨证施治,为这些走偏走急的工程找到合适出路,避免“一拆了之”,从而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同样需要引起重视。
记者在梳理部分地区对政绩工程的整改措施后发现,转建、市场化运作或改造为民生设施,成为常见的几种处理方式。例如,独山县通过续建、缓建、转建和压缩建设规模等,分类分批推进整改。原毋敛古城大戏楼、三大庙项目通过转建招引企业盘活资产。对社会关注的水司楼(净心谷大酒店)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签订合作协议。2018年2月,湖南省汝城县被省委巡视组发现违反贫困县约束机制,长期大规模举债搞政绩工程。汝城县的巡视整改报告显示,此前已建成的广场、景观大道等项目改造为全民健身、免费停车场等民生设施,用以缓解城区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往往牵连着巨额的政府债务,尽快化解遗留的债务问题也成为当务之急。记者注意到,汝城县在被巡视组通报后,出台了《汝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五年行动方案(2018-2022年)》,计划每年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增收节支等措施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2018年该县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对现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按“停、缓、调、撤”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压减投资金额21.15亿元。通过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债务10亿元。通过专项清理,核销政府债务4.69亿元。2020年该县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8.23亿元,债务风险等级由“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
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大问责力度
在抓个案整改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也在花大气力进行系统整治。去年,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其中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陕西、安徽、湖南、西藏等省区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开展对此类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
应该看到,近两年,我国在通过健全制度来防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做出了不少探索,比如完善公共财政的预算监督机制、推动政府投资科学决策等。201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其中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体现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2019年7月,《政府投资条例》正式施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了项目单位应当编制和报批的文件、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和审查事项,并规定审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程序。
除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外,发挥多种监督合力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大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的问责力度,也是加强约束的重要方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多次强调严肃查处应景造势等突出问题,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针对盲目举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处分规定,强化了对这一违纪行为的处分力度。
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审计厅将“景观过度亮化工程”纳入2020年78家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内容,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提升约束力。近年来,国家明确将地方债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通过发挥“绩效审计”“离任审计”的作用,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拍脑袋决策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
健全制度和监督机制旨在从外部加强制约,从源头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要靠各级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戳破面子、做实里子,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才是真正的政绩。(本报记者 侯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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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