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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严控!
厦门、泉州、漳州
紧急发布!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12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严格执行市指挥部〔2022〕第7号通告基础上,通告如下:
一、加强宁德、广州入厦人员健康管理
(一)3月28日以来有宁德市、广州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即日起前3天每天和第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其中4月4日以后有宁德市蕉城区、广州市白云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抵厦之日起实施14天(7+7)居家健康监测,前7天除外出就近核酸检测外,严格足不出户;后7天可点对点出行、上班。期间前7天每天和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上述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外出时均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社区及用人单位加强督促检查。
二、四类药品实名购药核酸必检。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的,须实名登记实际用药人信息。实际用药人须核酸“三天两检”,即购药后6小时内检测1次,3天内间隔24小时以上再检测1次。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泉州:3月31日起从宁德蕉城入(返)泉者医学观察!核酸检测!
一、非必要不离泉,不前往宁德以及上海、吉林等省市的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返泉后主动向社区(村居)及单位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省外入(返)泉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居)、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按要求开展健康管理措施。
二、3月31日起有宁德蕉城区旅居史的入(返)泉人员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高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并在其集中医学观察的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的入(返)泉人员配合做好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漳州:对有宁德蕉城区等地旅居史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
对3月31日(含)以来宁德市、3月25日(含)以来广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
根据漳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上述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对宁德市蕉城区、广州市白云区的入(返)漳人员落实“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广州、宁德其他县区入(返)漳人员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医学观察(不符合条件即转为集中医学观察)+11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前3天2检、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予以举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0日
综合:福州卫生健康、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泉州晚报、漳州疾控等
来源: 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