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混为一谈。
其次,慎重选择使用租赁车辆带司机的操作模式。目前市面上有很多租赁车辆,都是司机自己买车后,将车辆找个租车公司进行挂靠,然后就开始对外运营了,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之规定,这也属于非法营运车辆,而且也属于重点查处的对象。所以,我们旅行社在选择车辆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车辆的性质。
最后,使用正规营运车辆才能让旅游风险降到最低。对于旅行社来讲,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和地接社这是前提,对于车辆的选择和使用问题也要尽到形式审查。签订合同之时,明确地接社或者供应商所提供车辆的资质性要求,最好是能够要求下家提供车辆的运营资质,以便于进行形式审查。
如果在自驾旅游中,游客不带车的情况下,如果旅行社没有合规的车辆,那就建议游客自行与相关车辆租赁公司或者运营公司或者其他可提供车辆的人员签订租车或者使用、借用合同等,旅行社不参与该选车调车的过程。那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对旅行社的责任也是可控的。
以上是本律师总结的定制小包团和自驾游中,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遵守政策底线是前提,合同规范是保障,旅游用车问题是关键。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可以购买本律师所倾心打造自驾游小包团的法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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