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承途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6月,潘承途组织本单位相关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一行7人,参加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重庆某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莫某某组织的宴请活动,餐费约700元由莫某某支付。潘承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靖西市林业局四级主任科员玉庭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2018年中秋节前,玉庭辉在担任靖西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送予的烟酒和月饼等礼品,折合价值4040元。玉庭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玉庭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合浦县廉州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所所长秦普庆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秦普庆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34次共计9297元。秦普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中心校金田小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陶永英在担任校长期间,授意相关人员违规套取、截留有关经费和费用,并将其中2.6万元用于节假日发放教职工福利。陶永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陶永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贵州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遵义市红花岗区区委书记管礼伦等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漏户漏人问题。2020年1月28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凤朝门社区出现3例聚集性疑似病例。经查,红花岗区委区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局、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凤朝门社区在疫情防控排查中,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检查不力,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入户排查要求,导致凤朝门社区出现漏户漏人的情况。区委区政府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区委书记管礼伦和区委副书记、区长游劲松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副区长张云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凤朝门社区包保领导赵公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段宇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
2.黔南州贵定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宝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波等人疫情防控失察失责问题。2020年2月,贵定县住建局职工江某某之父从湖北到达贵定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江某某隐瞒有关情况受到相应处理。县住建局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未按上级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核查,江某某所在的宝山街道办事处排查出该户人员信息后落实管控措施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宝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波被责令向县委常委会作出深刻检查。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亚明(值班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质安站副站长范红阳(值班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宝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怀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宝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罗亮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黔西南州册亨县坡妹镇副镇长杨胜坤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只表态不落实问题。2019年10月8日,因坡妹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滞后,分管副镇长杨胜坤被县人民政府约谈,签字承诺将于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建设、验收和资金兑现相关工作,并于当天递交《关于坡妹镇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滞后的检查》,再次承诺坡妹镇住房保障工作一定如期完成。11月15日,经杨胜坤签字“情况属实”后,坡妹镇上报《册亨县住房安全保障专班工作汇总表》,数据显示保障工作全面完成。11月21日,经州级审查评估工作组核实,坡妹镇秧亚村存在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房未完工、住老旧房的情况,与上报数据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杨胜坤作为分管领导,未正确履职、弄虚作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铜仁市碧江区云场坪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罗海对水污染问题整治不力问题。2019年11月21日,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碧江分局认定,铜仁市恒通农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在云场坪镇李家湾养殖场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导致10余亩农田及云场坪镇回笼溪二级、三级坝内水体受到污染,给予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罗海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对养殖场污染问题重视不够,履职不力,工作流于形式,仅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解决污染问题,导致污染不断扩大、升级,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安顺市平坝区十字乡综治办负责人曾再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资料造假不作为问题。2018年11月,平坝区委政法委对十字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十字乡为了应对区委政法委的督导检查,编造了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6月,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到平坝区十字乡明察暗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又发现十字乡扫黑办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曾再超作为十字乡综治办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监委)
广东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中山市大涌镇原党委书记黄红全等人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8年,大涌镇党委政府相关人员非法批准占用农用地建设垃圾处理项目;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未按合同约定为某垃圾处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致使该企业长期违规经营垃圾处理,违规倾倒堆放垃圾2万吨;对某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清运的企业违规堆放2.2万吨垃圾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上述问题严重污染环境,造成经济损失1184万元。黄红全和现任镇党委书记郭丛枢,前后两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文卫戈、贺修虎对上述环境污染问题失察失职,负主要领导责任。黄红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郭丛枢、文卫戈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贺修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1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湛江市遂溪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陆光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小区建设过程中违法施工,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最终酿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辖区内占用公共绿化用地建商铺、违法建设私人住宅等问题失察、处理不力,引起群众不满。陆光辉作为时任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明知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却不组织查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澳大队大队长蔡义得等人休渔监管敷衍塞责问题。2019年5月1日休渔开始后,汕头市南澳县共有50艘应休渔渔船未按规定返回原籍港停泊,南澳大队对此仅发出《责令回港通知书》,对拒不回港的渔船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且对已回港的渔船监管不力,导致5月1日至6月6日一些休渔渔船陆续离港、返海捕鱼,相关人员还在值班记录表上填写“未发现异常情况”,严重影响国家渔业管理秩序。蔡义得和南澳大队副大队长朱睿履职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南澳大队云澳中队中队长郭任和不认真履行休渔监管职责,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他8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广东省纪委监委)
哈尔滨通报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哈尔滨市水务局原河道堤防管理处处长唐铭钧等人采砂审批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唐铭钧、副处长王英雷、砂源管理科副主任科员张本良3人在采砂审批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对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重新划定不知情、对重新设定的水源保护区界标未实地踏查,在2015年松花江水源保护区范围已重新调整情况下,仍然依据原规划审批采砂许可,导致三年间先后有8艘采砂船在松花江二级水源保护区内采砂作业,对饮水安全构成威胁。2019年11月,唐铭钧、王英雷、张本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绍华(副处级)等人对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在组织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室内装修验收工作中,对工程建设质量疏于监管,未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导致4个标段15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质量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王绍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工程管理科负责人薛良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王绍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薛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哈尔滨市双城区胜丰镇卫生院院长李荣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0年1月,李荣生以购买“新房”、准备乔迁为由,违规操办酒席,宴请对象包括单位下属26人,收取礼金61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月,李荣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哈尔滨市阿城区通城街道糖机社区党支部书记焦石永等人低保核查不负责问题。2018年5月,焦石永和副书记王晓梅入户核实低保户家庭情况时,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在未见到低保户本人情况下,违规允许他人代替签字,导致低保人员张某服刑期间,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长达10个月之久。2019年11月,焦石永、王晓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某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被追缴。
哈尔滨市五常市杜家镇正兴村党支部书记姜飞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12月,姜飞主持召开村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以秸秆禁烧奖励名义,违规决定给10名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村干部发放补贴,合计2.05万元。2019年11月,姜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