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我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太原市政府决定对2019年发布的《关于对部分载货车辆通行实施管控措施的通告》进行调整,根据《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调整后的《关于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已完成民意征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的具体调整内容:
一、在市区核心区域路段,管控措施由除本市(晋A号牌)封闭货车外,其它货车全天禁止通行。调整为:
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通行,每日7:00时至21:00时,除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外,禁止其它轻、微型载货车通行。
二、根据市区道路拓宽改造和大型物流市场迁移情况,对原设置的8条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通道,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在“许坦东街通道”增加了太榆路(许坦东街至晋中交界段)货运通道,为国际货运航线提供道路交通运输保障。
三、解除对纯电动轻型、微型新能源货车(新能源车辆号牌)的限制措施,可全天在市区道路通行。
四、增加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重申了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载货汽车的管控措施。
载货车确需在市区禁行路段、限行时段通行,交警部门已简化申请手续,早在2019年我们就启用了《载货车“限行区域”电子通行证管理系统》,市民可通过互联网站、微信小程序、办证窗口,申请无纸化“限行区域通行证”;或在“交管12123”和手机APP中,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谢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