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趣相投自助互助结伴自驾游全球朋友圈”(以下简称“趣相投”)为一个基于自媒体平台搭建的,参加者自愿自发、自助互助的自驾旅行者朋友圈,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带任何的商业性质,不向任何人收取任何的费用。
第二条 《趣相投自助互助结伴自驾游全球朋友圈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由趣相投全体参与人(以下简称“趣友”)一致同意,作为指引全体趣友在参与趣友自愿自发、共同约定的各项活动时的行为规范,全体趣友均应遵守。不认可本公约者,不得加入趣相投,已经加入的则应退出。
第三条 互助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为趣相投的基本宗旨。
(一)所有加入趣相投的趣友,应具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加入后的趣友,若存在违法乱纪、违背道德规范、违背公序良俗、违背本公约、有悖互助精神等行为者,则应退出趣相投。
(二)所有加入趣相投的趣友,应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互相协作,充分发挥个人专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营造健康、快乐、有趣的旅行氛围。凡不具备协作精神者,则不应加入趣相投,已经加入的则应退出。
(三)所有加入趣相投的趣友,应具备良好的学习精神,具备持续学习的兴趣和能力,乐于接受新事物,不断学习新知识。尤其是与旅行相关的常用互联网工具、自媒体工具等,每一位趣友应予以掌握。凡不具备学习精神、学习能力,无法掌握常用旅行互联网工具的,则不应加入趣相投,已经加入的则应退出。
第四条 申请加入趣相投者,年龄应当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 加入趣相投之后,年龄达到70周岁但不满72周岁的趣友,在身体健康状况仍然适合结伴自驾出行的前提下,可以继续留在趣相投,参与部分无健康风险的活动;若自行驾车的,不建议其接受其他趣友的拼车。
第六条 年龄届满72周岁的趣友,可以继续留在趣相投,与趣友一起共同分享旅行见闻,但不适宜再参加趣相投的结伴自驾旅行。
第七条 申请加入趣相投者,需要通过实名身份验证、互助精神自我承诺、协作精神自我承诺、学习精神自我承诺、身体健康自我声明、所有风险自担自我承诺之后,方可正式加入趣相投,成为趣友。
第八条 趣相投的旅行方式为自驾游。即可在出发地结队驾车出行,亦可通过其他交通工具到达某一集结地之后,在集结地向合法租赁机构租车,或将自备车托运至集结地,结队自驾出行。
第九条 趣相投倡导国内结伴自驾深度游、休闲游,以及国外结伴自驾深度游,倡导环保低碳出行,不搞打卡游,不穷游也不奢游。
第十条 结伴的趣友旅行费用自担、旅行风险自担,费用标准的高低自行决定。趣友间可结伴拼车、多车组队。
第十一条 结伴趣友之间实行旅行费用AA制。
第十二条 趣相投倡导平等的趣友关系,在各种会议、聚会、结伴旅行等活动中,不提倡趣友之间互相请吃;不提倡趣友之间以个人职业中的职务作为称谓。
第十三条 趣相投倡导趣友扩展国际视野,鼓励走出国门,组队进行国外自驾深度游。并在旅行的过程中,积极向全世界人民传播优秀的中华文化,当好中华文化的践行者、传播者;积极向境外旅行爱好者推介我们中国良好的旅游资源,当好国家旅游资源的民间推广者。
第十四条 趣相投倡导趣友跨省市建立联系。趣友旅行团队到达其他省市之后,可以与当地的趣友进行见面,以加强全国各地趣友间的相互交流、了解,听取当地趣友关于到访地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美景美食等的介绍,以增加旅行见闻。
第十五条 异地趣友之间见面,须遵守如下约定:
(一)倡导零费用见面,比如安排在公园见面,不聚餐,饮水各自解决。
(二)如果无法安排到零费用场所见面,则尽量安排在茶馆、咖啡厅、快餐厅等低消费场所见面。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当地趣友的费用,由到访的趣友平均分摊,到访趣友不给当地趣友带去任何的经济负担、人情负担。
第十六条 为加强趣友间的互信,提升全国范围内趣友间无见面拼车、组队的便利性,可建立趣友信用评价体系。
第二章 安全风险自担原则
第十七条 趣相投的所有趣友旅行安全风险自担、交通安全风险自担、健康安全风险自担。趣友之间依法相互不承担任何的安全风险责任,拼车车主依法不对拼车者承担任何的安全风险责任。
第十八条 趣相投的所有旅行,实行自愿自发、自助互助原则。所有参行趣友共同商定旅行线路,自行拼车、拼房,自行组队,互相分工协作,共同策划与实施旅行。
第十九条 旅行开始前,建议参与旅行的所有趣友共同签署《自愿自发结伴自驾旅行约定书》。
第二十条 建议趣友每次参加结伴自驾旅行时,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旅行意外险。
第二十一条 车主提供的拼车车辆,应是其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车辆,其车辆建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车况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按厂家保养要求及时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
(二)购买了足额的交强险。
(三)购买了比较高额的车辆商业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不少于100万元,每个座位的驾乘险保额建议不少于100万元。
(四)用于5000公里及以上的长途出行车辆,车龄不超过1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
第二十二条 同一辆车的拼车车主、所有拼车者,在各方自愿达成拼车后,建议在旅行开始前,互相提供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
第二十三条 建议拼车车主向其接受的所有拼车者,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车辆年检证、车辆保养单等纸质原件或有效电子件;建议拼车者对拼车车主提供的相关纸质原件或有效电子件进行确认,确定所拼车辆的合法性、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 建议拼车车辆的驾驶员(包括主驾驶员、副驾驶员)向同车辆的所有拼车者,提供其本人有效的驾驶证原件;建议拼车者对拼车车辆的所有驾驶人员提供的驾驶证进行确认,确定驾驶员驾驶证件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 建议参与旅行的所有趣友,向共同推举的承担不同分工的同行趣友,提供有关个人信息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用以登记与统计、出行票务与住宿预订等。取得其他趣友个人信息资料的趣友,应保管好这些信息资料,不外传以及不挪作他用。
第三章 旅行线路与拼车组队约定
第二十六条 旅行线路由自愿自发结伴自驾旅行的所有共同出行人共同商定,既可根据他人提供的旅行线路建议,进行调整、修改后共同商定,也可以共同委托他人予以制定。委托趣友帮助制定旅行线路的,受托趣友不应收取任何的费用,受托趣友不对委托人承担任何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拼车约定
(一)当有车主愿意接受他人拼车,有人需要拼别人的车(拼车者),车主与拼车者的性格、兴趣爱好等能够相容,且能够就费用预算标准(主要是住宿标准、饮食标准)基本达成一致时,经双方自愿,即成拼车。
(二)拼车时,5座车总人数不建议超过4人,7座车总人数不建议超过6人,最好有一较长驾龄的拼车者担任副驾驶(驾照齐全有效、驾驶熟练)。
(三)拼车时,宜充分考虑行李的放置、男女数量的搭配、拼房的便利性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组队约定
(一)车与车结成队,每队车辆建议不超过4辆,每队的总人数建议不超过12名。
(二)基于出行人安全和环保低碳出行考虑,不建议接受一人一车的方式加入。
第四章 朋友圈的设置
第二十九条 趣相投朋友圈(以下简称“趣友圈”)分以下三种类别。
(一)C类趣友圈:加入该圈者为完全符合第一章总则要求,经本人申请、认可本公约,并且完成了实名身份验证的趣友。C类趣友圈以省(市)为单元分别建群。
(二)B类趣友圈:加入该圈者为C类趣友圈中,完成了一次或以上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且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本人申请者:
1、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行程500公里或以上(指单次旅行);
2、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天数连续3天或以上(指单次旅行);
3、未被其他共同旅行的趣友认为其存在有违背本公约第一章总则相关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者。
B类趣友圈以省(市)为单元分别建群。
(三)A类趣友圈:加入该圈者为B类趣友圈中,完成了两次或以上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且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本人申请者:
1、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总行程合计6000公里或以上;
2、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单次里程3000公里或以上、单次旅行天数连续10天或以上;
3、未被其他共同旅行的趣友认为其存在有违背本公约第一章总则相关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者。
第三十条 A类趣友圈的分类。
(一)A类趣友圈基于趣友共同兴趣爱好,按不同主题分别建圈,如:摄影趣友圈、旅居趣友圈、国外自驾趣友圈等。
(二)A类趣友圈的建群不分省(市),符合条件的趣友加入同一个跨省(市)的趣友圈,并根据自身特长与需求,可同时申请加入多个不同主题的A类趣友圈。
趣友申请加入以上A类、B类趣友圈的。各省(市)趣相投朋友圈可根据本公约,结合趣友评价体系,作出接受与否的处置。
第三十一条 以上所称自愿自发多人共同结伴自驾旅行,系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旅行:
(一)自愿自发共同结伴自驾旅行的车辆2辆或以上、自愿自发共同结伴自驾旅行的人数8人或以上。
(二)自愿自发共同结伴自驾旅行参与人全程均为趣相投的趣友,全体参与的趣友未中途退队。
(三)单次自愿自发共同结伴自驾旅行,有一个或以上关于本次旅行中的趣友旅行生活的视频,发布在趣相投的相关自媒体账号上。发布的视频中含有趣友个人影像信息的,趣友充分授权予以发布。含有趣友影像信息的照片、视频,未经相关趣友同意,不得转发至趣相投朋友圈外。
第三十二条 各类别趣友圈的趣友,如有严重违背本公约行为者,则应退出其所有已经加入的趣友圈。不论何种原因退出趣友圈者,不可再加入所有类别的趣友圈。
第五章 AA制约定与车辆费用分摊办法
第三十三条 所有旅行费用全程AA制,即付即结算,按日清算完毕。
第三十四条 住宿费按实际发生的房费由合住趣友平均分摊。
第三十五条 餐饮费按就餐人数平均分摊(不含个别人消费的酒水饮料,不含个别人消费的个性化菜品等)。
第三十六条 共同消费的水果、零食、日杂等费用,按实际消费的人数平均分摊。
第三十七条 景区门票费用、景区交通车费用各自承担。同队人数达到景区规定的团体票购买人数要求时,建议尽量通过购买团体票的方式,降低门票整体费用。
第三十八条 车辆的加油加电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保养费、轮胎磨损费、租车费,由同车全体乘员(包括车辆主驾驶员、副驾驶员)平均分摊。
(一)保养费的计算:保养费=本次旅行行驶总里程×平均每公里保养费。平均每公里保养费由车主提供,由同车全体乘员基于据实原则共同商议确定。
平均每公里保养费,系指一个全保养周期(即上一次大保养至下一次大保养)内的平均每公里保养费。
(二)轮胎磨损费的计算:轮胎磨损费=本次旅行行驶总里程×(轮胎购买单价×4÷平均每个轮胎的可行驶里程)。轮胎购买单价、平均每个轮胎的可行驶里程由车主提供,由同车全体乘员基于据实原则共同商议确定。
(三)车辆保险费(不含因接受他人拼车而购买的驾乘险费用)由车主承担。因接受他人拼车而购买的驾乘险费用按如下方法分摊:
1、拼车人每次拼车时,每个拼车人分摊的驾乘险保费不超过单个座位的驾乘险保费,具体数额双方自行商定。
2、车主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总计收取的拼车人分摊的驾乘险保费,不超过如下金额:总驾乘险保费÷车辆座位数×(车辆座位数-1)。
(四)车主不向拼车人收取车辆的折旧费。
第三十九条 旅行途中因意外爆胎产生的轮胎更换费(不包括轮胎正常磨损产生的更换费),由同车全体人员平均分摊。旅行途中因路况不佳等因素,造成无法避免的车辆磕碰、底盘刮蹭漏油等的修理费(不包括部件老化导致的修理),其保险不予承担的部分,由同车全体人员平均分摊。
第四十条 车辆行驶不得违规、违章。因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违规违章产生的罚款和违章扣分,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因其他原因造成违规违章的,由同车全体人员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 非因驾驶员或拼车者原因导致的事故费用,由保险公司或第三者承担。因拼车者原因导致的事故费用,由拼车者承担。
第四十二条 拼车者不应要求驾驶员违规违章行车,否则,因违规违章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提出违规违章要求的拼车者承担。
第四十三条 为保障驾驶员和拼车者的权益,实行拼车约束约定
(一)驾驶员承诺,在没有经过车队百分之七十以上同行人认可的重大特殊情况下,不擅自改变既定行程。
(二)驾驶员与拼车人互相承诺,在没有经过车队百分之七十以上同行人认可的重大特殊情况下,不中途解散。
(三)实行出行信用保证金制度。所有同行者在出发前,向本次旅行的所有出行人共同委托的代管人,交付共同约定数额的信用保证金。旅行正常结束后,代管人及时将信用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全体出行人员。出游参与人交付保证金后中途退出,造成行程调整,导致同行其他人损失的,该损失在退出者预交的信用保证金中扣除;造成其他同行人损失超过退出人预交的信用保证金的,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四)信用保证金数额建议:总行程2000公里以内的旅行每人500元;总行程2000公里~5000公里的旅行每人1000元;总行程5000公里及以上的旅行每人2000元;出境旅行30天以内的每人3000元;出境旅行30天及以上的每人5000元。
(五)出行前,由全体旅行参加成员共同推举的吃住行预订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所有出行人员收取住宿、景区门票、飞机票、火车票、目的地租车费、租赁保证金等各种必要的预付款项。出行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行程的,因其退出所造成的预订项目的直接损失,在其预付款中扣除;如造成其他个人或集体损失数额超过其预付款数额的,则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第六章 住宿安排与就餐安排约定
第四十四条 住宿酒店的安排,由全体出行人共同商定,但应确保酒店的安全性。在酒店具备接待能力的情况下,建议尽量安排在一个酒店。
第四十五条 就餐安排
(一)同车人员、同队人员是分开就餐还是集体就餐,自行商定。
(二)同车人员分开就餐时,建议尽量选择同一餐厅或互相临近的餐厅就餐。
(三)集体就餐倡导使用公筷。
第七章 结伴自驾出行时的互助分工约定
第四十六条 同一辆车的互助分工建议
(一)主驾驶员1名,由有驾驶资格且能熟练驾驶车辆的车主(或车辆合法使用人)担任。租赁车辆时,由有驾驶资格且能熟练驾驶车辆的拼车者担任,由同一辆车的人共同推举产生。
(二)副驾驶员1至多名,由有驾驶资格且能熟练驾驶车辆的拼车者担任,由同一辆车的人共同推举产生。
(三)设安全管理员1名,由同一辆车的人共同推举产生。安全管理员的主要分工为:
1、提醒司机安全行车,不超速、不违规违章、不疲劳驾驶等。
2、提醒同车趣友在外的行为规范,避免意外事件和纠纷的发生。
3、负责导航及同队车辆之间的联系。
(四)设后勤管理员1名,由同一辆车的人共同推举产生。后勤管理员的主要分工为:
1、负责住宿酒店、餐饮店的安排,负责财务支付、结算与记录。
2、负责同组趣友之间的联系。
(五)同车未承担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工作的其他人员,除主动配合、支持驾驶员、安全管理员、后勤管理员的工作外,建议主动承担其他的各项事务性工作,所有人都不等、不靠。
(六)以上所有的互助人员,由同车全体出行人共同推举产生。所有互助人员不应收取任何的费用,不对其他同行人员承担任何的风险责任。
第四十七条 同一个队的互助分工建议
(一)设联络人1名,负责旅行时车辆及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联络、建议收集、分歧协调等。
(二)设副联络人1名,负责涉及全队人员的住宿酒店、餐饮店的安排,以及相应的财务支付与结算,并协助联络人的工作。
(三)设摄影摄像师1至多名,负责本队的视频、照片拍摄。
(四)设视频编辑师1至多名,负责本队视频的剪辑、文案、配音与传送。
(五)国外自驾旅行时,设语言翻译1至多名,负责本队文字与口语的翻译。
(六)以上所有的互助人员,由同队全体出行人共同推举产生。各互助分工人员,不收取任何的费用,不对其他同行人员承担任何的风险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趣相投所有事务实行群内趣友自治。各省(市)圈可根据自治原则,在本公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再行制订适合其趣友圈的细则或约定。
第四十九条 加入趣相投的趣友,在参加自愿自发结伴自驾旅行时,建议向其他的共同出行趣友相互提供由参行趣友的法定继承人书面签署的,认可本公约且同意其参与趣友共同旅行的书面文件(建议提供原件,交给共同推举的联络人或副联络人进行保管,旅行正常结束后,退还其本人)。
第五十条 趣相投的所有圈内信息,均不得对外转发。
第五十一条 本公约的著作权属于趣相投,任何人不得侵权。
第五十二条 本公约自2022年3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