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奔驰王的商标,就有可能构成恶意抢注;另一类是抢注不同品类的商标,例如奔驰是汽车品牌,但我申请了名叫奔驰的袜子品类商标,然后让人误以为是奔驰汽车公司生产的,这类商标有时能够通过申请,是因为品类不一样,但大公司为了维持自己品牌的调性,通常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赵石表示。
因此,不少明星公司都申请了不同品类或相似字眼的大量商标以构筑商标“护城河”,如“老干妈”就注册了大量防御性商标,除不同品类的“老干妈”外,还注册了“老干爹”、“老舅妈”等类似商标,总数大概有200个。
赵石认为,恶意注册的情况此后应会有所下降,“此前,由于与注册公司‘雇主’存在利益关系,且注册后自身不用担负太多责任,商标代理人有可能明知雇主恶意注册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新著作权法》颁布后,对于恶意注册,商标代理人今后也有可能因触犯职业规范、违背职业操守担责,因此类似情况可能会有所下降。目前,对商标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以去商评委寻求救济途径。”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罗亦丹 编辑 徐超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