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企图阻止他人揭发自己
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是杜江近年来为官做事的真实写照。据有关干部回忆,杜江对下属非常苛刻,稍有差错,就会遭到其呵斥、怒骂。同时,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从不听取他人意见,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严重违反工作纪律。
2017年8月,堆龙德庆区环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西藏某沥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私自增设暗管向绿化带排污、厂区有较重沥青味等问题,遂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并罚款10万元,对该公司电箱进行查封。数日后,该公司总经理魏某通过各方请托找到杜江,在该公司未停业、未整改、未缴纳罚款的情况下,杜江直接责令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电箱解封并允许生产,相关工作人员对此敢怒不敢言。
在推进“车改”工作中,其未经区委、区政府集体研究,擅自安排堆龙德庆区国资委对该区190台公务用车进行评估,其中包括不应纳入“车改”范围的116辆老旧车、特种作业车、办案业务车,由此多支出评估费23.2万元。2017年至2019年,堆龙德庆区政府在支付的公车租赁费已包含维修费和保险费的情况下,因杜江审核把关敷衍了事,使该区政府重复支付维修费和保险费共计人民币308.93万元,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正是因为我一意孤行、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意见甚至罔顾法纪,才酿成今天的苦果。我对不起党和组织的信任,也无颜面对人民群众。”杜江非常懊悔。
杜江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淡薄。为规避组织调查,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连续4年虚报房租收益,意图掩盖其收受徐某某贿赂的事实。
杜江违反政治纪律,阻止他人揭发检举,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较为典型。2019年1月,杜江得知自己被举报,于是找到区委援藏常务副书记张某,当面质问是否是其背后指使。张某对此否认后,杜江便“借坡下驴”,要求张某组织饭局居中协调,阻止他猜测的人检举揭发。2019年5月至6月,杜江得知自己被组织核查后,先后采取签订虚假合同、补写虚假收条等手段,掩盖其以借为名收受他人贿赂、无偿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等事实。
随着审查调查工作的深入,杜江的违纪违法事实逐一浮出水面。直至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前夕,杜江方如大梦初醒,他对办案人员忏悔道:“我的前半生真是白活了,老是振振有词以为都是别人的错,经过此事,方才通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的道理。”杜江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面对组织的反复提醒和警示,仍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最终自食恶果。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杜江一案也警醒党员干部,知足常足,终身不辱,切勿耍小聪明、贪小便宜,切勿只看到香饵,而看不到背后的鱼钩,同时,商人老板处心积虑交朋友背后,无非是看中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面对超乎寻常的热情恭维、鞍前马后,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守白辨黑,增强抵腐定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