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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平遥县志》县城图。(图片来自《中国内陆资本主义与山西票号》)
除上述两家票号巨擘外,还有很多山西票号在开业之后也纷纷加入与同行抢夺官款汇兑的竞争中。1874年,协同庆兰州分号在信件中谈到天成亨独揽了本地粮台之银的汇兑,导致本号现银积存过多。19世纪90年代末,日升昌广州分号在信件中抱怨说本地的志成信和协成乾分号几乎独揽了从广东汇往北京的饷款。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由于时局动荡导致各处金融市场银根缩,所以日升昌成都分号婉拒了承汇京饷的委托。然而令日升昌震惊的是,本地的票号同行不顾盲目承汇官款可能导致的无力偿付,“竟有含糊答应办理者数家”。
尽管票号之间竞争频仍,但无论在山西省内还是省外,每家票号仍然自视并对外展示为紧密联系的金融联盟的一员。事实上,“山西票号”这个名词过于笼统,并不能很好地体现票号之间近乎排他般的紧密联系。这是因为几乎所有票号的财东、经理和学徒基本都来自于分布在汾河谷地150公里范围内的五个县,即平遥、祁县、太谷、榆次和介休。而根据三十余家票号的总号所在地,票号一般被分为如下三帮:平帮、祁帮和太帮。而平遥县城内平帮票号总号的位置分布则进一步印证了票号之间广泛而又密切的合作关系。
平帮六家票号位于县城内的总号在图中的位置分布。(图片来自《中国内陆资本主义与山西票号》)
如上图所示,有六家平帮票号的总号选址于毗邻县衙和市集的西大街和南大街。令人惊讶的是,日升昌和蔚泰厚这两家长期处于竞争关系的票号,其总号竟然咫尺之遥,只需步行两分钟即可抵达对方的票号。而在山西省外,票号往往会积极加入所在地的同业组织和商贾联乡谊的山陕会馆。而票号在省外的商业合作也绝不会囿于是否同属一个票帮。1872年,22家票号在上海的分号成立了山西汇业公所。1882年,在汉口,票号与其他山陕商人一同出资参与建设了汉口山陕会馆。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推动了同处一隅、互相竞争的票号,在山西省内外都结成了非正式的却强有力的商业联盟?
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下:一个强有力的票号间的商业联盟决定了各家票号的存续及其汇兑生意的成功与否。在理想世界里,充足的启动资本、稳定的营运资金,以及能否以借贷人身份随时从本地乃至全国的金融市场获取金融资源是决定票号汇兑业务成败的关键因素。然而在现实中,为了规避风险,票号的资本募集往往围绕家族和亲属展开。因此,每间票号获取的启动资本数额通常十分有限,且较为分散。此外,票号在日常金融业务中也采取极为谨慎的、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之上的借贷模式。这是因为在前信息时代,无论是在银根紧缩还是松弛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都面临下述的一系列永恒挑战,例如: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较为缓慢的商业资讯传播,以及有限的合同强制执行力。
对于每家票号而言,存在于金融联盟内的票号之间的借贷不但能够对抗由银根紧缩或松弛所导致的商业危机,更能为票号解决以家族为本位募集资本所带来的流动资金的短缺问题。在此金融联盟之中,票号还会彼此约定好固定的借贷还款日期—即标期。在前信息时代,标期可视作票号借贷双方之间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此外,每家票号也能从该金融联盟中获得信件传送服务,即“公脚”,以及集体雇用镖局押运现银的服务。这些都弥补了清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中的缺失。而广泛存在于票号之间的联姻和人员流动也进一步推动和加速了商业信息的传播和共享,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巩固票号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
《乔家大院》(2006)剧照。
活跃在联盟之内的资金吸纳者
尽管每家票号的启动资本数额都各不相同,但是通常来说,票号的“正本”一般在3万至10万两白银之间。除正本外,票号的资本来源还有通常被作为流动资金的“副本”:它通常是在票号开业后随着营业兴盛由财东再次追加的资本。比如1884年,大德通由茶庄转变为票号,其正本为10万两。到了1892年,大德通的资本变为13万;1896年为14万;1904年为18万;1908年为22万两白银。除此之外,财东往往从获得的红利中提留一部分再次投入到票号内,这也是票号资本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
考虑到19世纪白银的购买力,票号的启动资本数额可谓相当可观。然而,如果这些启动本和票号承汇时所需的流动资金相比,仍然是远远不够。因为规模较大的票号往往开设十数家遍布国内各地的分号,每一家分号能够获得的营运资本一般不超多1万两,所以几乎每家票号无论总号还是分庄都永远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在汇兑业务较多的北京和上海等地,每家分号的营运资本也一般不会多于3万两。与票号的资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其汇兑业务的规模。
例如1851年,日新中票号北京分号经手的“收会(汇)”约为60万两,“交会(汇)”约为42万两,这些承汇金额大约是票号各分庄平均营运资本的15至20倍之多。票号启动资本和流动资金数量受限的主要原因,与其以家族为本位募集资本的模式有关。此外,票号资本有时也来自各分号资深经理的投资。在票号资本的募集过程中,山西商人家庭的宗族堂号不再仅仅是同一宗族姓氏下某一支派群体的名称,而是以投资票号的主力“个体”单元形象出现。“堂”的本意为供奉祖先的宗祠或家祠,后来这个概念也被赋予了经济的意义——它通常包含了同姓某一支派不出五服的家庭成员,并依此为基本的家庭单元开展各种投资和商业活动。
《白银帝国》(2009)剧照。
同姓宗族的堂号经常同时投资多家票号,或者与其他堂号交叉持股,这进一步解释了为何每家票号的营运资本往往极其有限。为了规避大家族们的金融责任,一个很常见的做法就是同姓宗族的投资者(即“堂”)同时投资和开设多家“联号”。其结果就是一方面,每个联号都是独立运营的票号;另一方面,由于联号往往同属一个宗族,他们之间有很多内部的金融往来与交易。比如介休北贾村侯氏家族是“蔚字五联号”——即蔚泰厚、蔚丰厚、蔚盛长、新泰厚和天成亨——的主要投资者。此外,平遥达蒲村的李氏家族投资了日升昌和日新中,这两家票号互相持有对方的股份。而祁县城内的渠家则将其资本多元化地投入到百川通、存义公、长盛川和三晋源票号。榆次车辋村的常家下属的三个堂号则交叉持有大德玉和大德川票号的股份。
除了各个堂号交叉控股之外,票号的商人家族还将票号资本与其他商业资本紧密集合,并且互相转化。比如介休侯家除投资了五家票号之外,还在开设有绸布庄、染坊、杂货庄、药铺等,并在介休和北京经营当铺。平遥李家开设有颜料庄、钱铺、杂货和药铺。祁县乔家在1880年代投资开设票号之后,还一直持续着传统的茶叶贸易,并且在湖北拥有垂直整合的茶叶产业。有时,某些票号家族选择极为保守的财富管理方法,即窖藏财富而非继续投资。据传三晋源等票号的财东渠源祯去世后,他的儿子渠本翘(1862—1919)曾在住宅的地窖中挖出了巨额现银。
票号地下金库的复原模型。(2010年作者摄于山西平遥)
如果用韦伯“理想类型”视阈下的“经济理性人”企业模式来分析山西票号家族本位的资本募集和多元的投资模式,那么会得出如下结论:近代中国的家族式金融和贸易商号,比如票号,因无法有效吸纳非家族的外来资本,所以势必不敌20世纪初登场的、依赖非私人性信任募资的现代银行或企业。
事实上,当放眼19世纪全球的企业和银行,我们不难发现山西票号采取的以家族为本位募集资本的模式是一种常规操作,比如美国内战前新英格兰地区的银行也依赖家族关系开展融资借贷。这是因为在前信息时代,为降低未知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风险,任何一个投资者都绝不会将其全部的资本投入到某一家企业。比如山西票号通过票号间的汇兑和借贷,可以有效地解决家族本位募集资本所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在市面银根紧缩时,票号可以求助金融联盟中的其他同行获得救急的流动资本,而不必时刻依赖家族资本。尽管票号的商业规模和扩张不可避免地受到家族资本募集和财东投资多元化的制约,多数票号即使遇到银根紧缩,也仍然在汇兑和金融业务中信奉和贯彻风险规避。比如在繁忙的农作物进出口贸易季节,票号在各地的分庄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处理往来商人的汇票,这通常会给票号带来巨大的压力。尽管承汇高额商款会给票号带来可观的利润,然而很多位于繁忙口岸的票号分庄却经常拒绝这样的汇兑业务,因为票号不愿意通过向本地陌生商号获取高利息、短周期贷款的方式获取汇兑所需的流动资金。
此外,票号的分庄也极少在本地吸纳来自陌生客户的存款,不管这笔存款的数额有多么巨大。票号把上述这些交易视为危险的金融操作,因为用借来的现金流处理汇兑业务等于时刻面临可能发生的金融挤兑。此外,票号也不乐意为了承兑某一特定的商款而付出高昂的短期借贷利息。
票号的号规和往来信稿进一步证明了他们对于融资的审慎态度,无论票号的汇兑业务多么需要流动资金。1884年,大德通票号在《号规》里反复提醒各处分庄,任何汇往祁县的款项,都必须起码在标期到来之前的一个月告知总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收会”。而在冬、腊这两个月的时间,很多商人都会要求将其汇票快速兑现,所以各分庄在承揽汇兑时更需格外谨慎。否则,“倘遇银势疲滞”,票号各庄就面临被动的局面。因此,《号规》认为零星小宗的汇兑在银根紧缩时期或仍可照做,但是大宗的商款汇兑应该尽量避免。如果必须要做,一定要提前通知总号,早做规划,否则得不偿失。
谨慎的放贷者
除了极其谨慎的吸纳存款原则,票号在本地的金融市场也是谨慎的放贷者。有时,票号即便由于收汇远超交汇数量而在手里积压了过多的流动资金,他们也不会轻易放款给陌生的贷款者。这种看似过度保守的放贷原则实际上是保护票号免受呆坏账侵扰的良方。
事实上,票号日常的汇兑业务已经将其暴露在贷款违约的高风险环境中,因为票号在承汇大笔商款时,有时会预先垫付全部或部分现银,那么票号这种提前兑现汇票的操作就已经具有了短期放贷的性质。此外,票号在山西省外的分庄由于远离熟悉的商业氛围和人脉,在日常汇兑和金融业务中更易受到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的合同强制执行力的困扰,因为他们很难评估陌生借款人的信用究竟几何。
《乔家大院》(2006)剧照。
1874年7月,协同庆平遥总号批评其位于甘肃秦州的分号,因为后者将超过12,000两现银存在本地两家钱铺内,而这两家钱铺的本钱只有1,000至2,000两,“并无殷实底里”,所以根本无力吸纳逾万两的票号放款。协同庆责令秦州分号迅速将放款收回,以免遭受巨额损失。19世纪90年代初,海关税务总司在其《海关十年报告》中也曾提及在重庆的票号分庄几乎从不放款给陌生商户,即使后者愿意支付高昂的利息。
作为预防票号各庄盲目放贷的机制,票号的贷款多基于个人信用而非贷款抵押。如果以脱离了历史背景的现代后见之明来看,票号轻抵押、重信用的放贷模式通常会被批判为巨大的经营缺陷,因为这种模式似乎将票号的放贷置于了一种毫无防范的危险境地。然而,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往往都忽略了一个根本问题,那就是只有在“二战”后,具有合同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机构才逐渐在踏入信息时代的民族国家中逐渐普及。而在处于前信息时代的、以农业为主导的、奉行极简主义政策的晚清中国,具有合同强制执行力的第三方机构是不存在的。因此票号深知:就算是执行了抵押贷款,如果不幸遇到对方拖欠还款,票号也未必能够将抵押的货物按时收回。况且,被用于抵押的货物在多数情况下根本无法卖出或变现。
《大宅门》(2001)剧照。
尽管票号认为基于信用的贷款是经济和稳妥的放贷模式,不少票庄仍对贷款人的抵押物的安全性给予极大重视。19世纪70年代早期,日升昌长沙分号在中间人的帮助下,从无力偿还欠款的蒋某手里将其抵押的物品作价变卖,并成功回填坏账2000两现银。
19世纪90年代,蔚丰厚扬州分号发现本地某商号无力偿还贷款,迅速将该号的土地及盐场地契抵押,在估价8万余两白银后,又经中间人担保,最后议定为分八年归还。经过及时止损,扬州分号将损失控制在1万两现银。事实上,多数情况下票号都将以抵押为前提的贷款视为巨大的负担和累赘,因为将贷款人质押的资产清盘变现不但耗时且不易成功。1900年义和团运动如火如荼时期,日升昌西安分号在往来信件中提及:当下省城百余家店铺均面临倒闭风险,因无银可还,所以预备用货物作抵。此事旋即引起平遥总号的高度警惕,认为各店铺此举“存心不善”,因为用作抵押的货物在动荡局势下唯一的出路就是如垃圾般积压在仓库里。
在19至20世纪之交,蔚盛长票号河南道口分庄曾经给一个印刷厂放款约4万两白银。辛亥革命后,该厂倒闭,因无法还款,后将11台机器抵给了蔚盛长。1920年,时任蔚盛长平遥总号员工的范逢源曾前往道口再次收账,然而这11部早已高度残损机器至此仍存放在一家店里,且早已无法变现。在很多情况下,票号出于维护与长期生意伙伴的关系以及维持其精明的放贷人形象,不得不主动吞下冲销坏账这枚苦果。
1874年,协同庆总号就恒丰益倒闭一事致信重庆分庄,警告后者不要将恒丰益告上衙门,因为“别号交情浅,我号交情深”。一方面,总号反复叮嘱重庆分庄仍要竭力讨要所欠贷款;另一方面,总号再三告诫分庄:“一定不打官司,能要要之,不能要缓之。既有当初之交,今日亦不当薄。况即打官司,亦未能原璧回赵……”信件末尾,协同庆总号还不忘批评分号在当初放款时的鲁莽:“果有其才(指打官司),自早不放此倒也。”
《风雨日昇昌》(2020)剧照。
总之,我们必须将票号谨慎的融资借贷模式放置在19世纪前信息时代的历史背景下分析和解读。这种以规避风险为核心的借贷原则和实践是票号在已知有限的合同强制执行力以及变卖质押资产困难等金融风险时做出的现实回应。
原文作者/王路曼
摘编/罗东
导语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