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活动,可以收取份子钱,这不需要向旅游部门申请。但是只要以盈利为目的,涉及到招徕、组织、接待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等活动,依照《旅行社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必须由经旅游部门许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旅行社企业办理。”王处长说,“以盈利为目的”可以算是界定是否属于旅游业务的标准。
对于小敏反映的行程单标注的景点价格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李先生说,行程上标注价格“是供货商提供的,是景区的挂牌价。我们拿到的价格是团购价。”记者查询,秦皇岛市的渔岛海洋温泉景区成人门票70元一位,门票加温泉票价是148元,端午节期间是特价,门票只要49元,加温泉票价是99元。“供货商给我们的是15元一位。”
晚上,领队带着大家去吃团餐,只有两个女孩自己去玩儿了。路上,领队与旅客商量可以退15元的渔岛旅游费用,“当时,旅客都默认同意了。没有人提出反对。”李先生说,费用原本打算旅程结束再退。“第二天到山海关,所有旅行社都是看外景,如果谁要去景区就自己交门票。但我们的很多旅客想进,我们也知道前一天大家玩得不好,最后还是尊重大家意见,买票让旅客进去了。门票40元,我们把前一天的15元补进来,自己还掏了25元。”
很多市民报团旅游,一是为了省心、省事,另外就是因为参团价格比较便宜,有些旅行团价格比行程单上的景点门票费用加起来都便宜。有些旅行社给的行程单上写着食、住、行、玩各单价费用,但更多的旅行社行程单只有一个总团价。
“做旅行社的,一般能拿到景区的团购价,另外和一些旅店、航空公司有合作,也会有折扣价,但折扣要根据出行的时间等具体情况而定,我们给旅客的都是一个整体打包价。”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很少有旅行社标注各小项的单价,如果遇到意外情况,需要退旅客景区门票、伙食等费用,也是根据他们拿到的价格退费,“一般旅客都理解。”
对此,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曹律师说,旅行社有自己的折扣价是行业内的普遍情况,如果旅客问询,旅行社有告知义务,如果出现需要退费的情况,也是收多少退多少。“至于市民反映的行程标价与实际不符,退费与标价不同,尤其是免费景点标注费用,这些都涉嫌欺诈。虽然负责人说价格是供货商提供的,但是这家公司收取费用组织活动,有义务落实实际情况。”曹律师说,消费者可以向该公司店面所在辖区的工商局投诉。
小敏所反映的旅店没有热水、改变行程等问题,都是旅游组织方之前的承诺没有达到。“爱疯客旅行”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对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做了回答。“旅店没有热水,这个我们也没有办法呀。端午节,景点的人那么多,住旅店的也多,晚上太晚了就没有热水了。我们临时换不了旅店。”李先生说,没有热水实属意外。
对于下雨进不了景区,李先生表示,“下雨是意外情况,我们提前不知道,也不知道下雨时景点会关闭。”对于小敏说的“当地人都知道”的说法,李先生认为没有办法证实。“原本旅店到景区只需要40分钟,但途中因为很多旅游的人都向渔岛出发,造成堵车,这说明大家都不知道景点会关闭,而且我们发现景点不开放后,就跟旅客商量去另一个费用相当的景点,但旅客们不愿意,后来去了原定行程中的3D魔幻世界,随后就返回旅店了。”
很多参团旅游的人都遇到过之前承诺没有实现的问题,不仅是通过网络参团,通过旅行社也会遇到这类情况。通过旅游网站报名参加五台山两日游的小张说,当时行程中有显空寺,但没有去;住宿说是普通标间、提供洗漱用品和热水,但去了房间特别潮,毛巾、牙刷房间都没有,得自己去前台要。“我们跟导游协商,导游让找网站,联系了客服,客服说记录了给答复,最后也没有回复,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同年6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69号)》,其中均表示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在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方面的责任。
记者拨打太原市旅游局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敏遇到的问题可以向他们写举报材料,如果调查后这家户外运动公司涉及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他们可以进行查处。但是,由于他们此次出游不是通过旅行社,所以,遇到的类似消费纠纷,小敏需要向工商部门反映。
对于公众号、朋友圈里等组织旅游的,工作人员建议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市民在选择旅行团时,一定要确认旅行团所属公司是否有旅行社资质,其公司注册是否在太原。工作人员建议,市民最好签订纸质合同,现在一些规模较大的旅行网站在太原有分公司,市民可以选择在分公司签合同,这样维权时可以通过太原的旅游部门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