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的问题进行了厘清。春天到了,施工可以开始,希望天园公司尽快缴纳拖欠的天然气初装费,让天馨家园小区的业主们早日用上天然气。
律师观点
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珲春市天馨家园小区没有开通天然气一事,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秀燕表示,该小区住宅楼最低为12层,属于高层住宅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第8.4.5条规定,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管道和气瓶。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此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4.1.9条也有明确规定,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目前,天馨家园小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为液化石油气火灾的危险性大和高层建筑运输不便,如果用电梯运输气瓶,一旦液化气漏入电梯井,容易发生爆炸事故。因此,为了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有关部门规定凡使用可燃气体的高层民用建筑,在设计时,必须考虑设置管道煤气或管道液化石油气。
吴秀燕表示,由于业主已经向开发商缴纳了液化气初装费,但因开发商的过错导致欠缴燃气公司费用,并最终导致了该小区8年没能通天然气的后果,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对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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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