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移民管理局收集了有关涉外人士疫情防控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并发布了通知。以下是完整的通知文本。
病毒不分国家,对抗传染病的人都有责任。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包括外国人在内的中国境内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效果进一步巩固,国家移民管理局收集了有关涉外人员疫情防控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希望中国境内所有外国人严格遵守,积极配合防疫措施,共同防范传染病风险,维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应及时办理住宿登记,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证件检查。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3360010
三、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当事人拒绝采取健康申报、体温检查、流行病学调查抽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拒绝采取隔离、滞留检查、现场诊疗、诊疗等卫生处理措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警告。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违反中国法规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将根据违法情况宣布、取消或征收证件无效,限期离境、驱逐出境、驱逐出境等决定。其中被驱逐的外国人从被驱逐之日起1 ~ 5年内不能入境。被驱逐的外国人自被驱逐之日起10年内不得入境。
资料来源: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