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5岁少女坐在汽车的驾驶座上,一个人抱着,熟练地左右转动方向盘。少女的母亲在旁边拍视频,大声鼓励孩子。“幼崽开得很好!”“,视频发送后迅速引起交通警察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监控迅速锁定车主。9月28日,车主带女儿来到交警地带接受处罚,批评教育,车主认识错误,罚款50元,驾照3分处罚。看到很多网友质疑交警处罚,为什么不按照无照驾驶行为处理?对此笔者对大家进行了梳理。
无照驾驶是指以与驾驶执照准驾驶不相符的驾驶执照到期和交换证相对应的合法准驾驶证驾驶这辆汽车。这里的驾驶,也就是车辆,都由它控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出了10种被认为无照驾驶和无照驾驶的情况。根据视频资料和法律规定,很明显,小女孩没有抓住方向盘完全控制车辆,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证驾驶情况,因此根据无证驾驶行为依法处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电影)。
交警部门根据妨碍驾驶行为进行处罚,那么妨碍驾驶行为是怎么规定的呢?交通法规规定了8种情况,包括:
1、车门,如果车行驶不好;
2.悬挂在汽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放置妨碍驾驶员视线的物品。
3、接听手机、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打电话。
4、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打滑。
5.连续驾驶汽车4小时以上没有停下来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到20分钟。另外,在禁止鸣笛的地区或区间鸣笛也是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
如果有这种行为,交警部门将罚款20 ~ 200韩元,驾照2分处罚。结合视频资料,小女孩坐在爸爸腿上,只要操纵方向盘,必然会影响爸爸的驾驶,根据妨碍驾驶行为进行处罚是合理的。有一点必须提出,交警部门扣三分,不符合规定,车主不服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国庆节假期很长,所以相信很多家长会带孩子们去旅行。在这里要提醒家长开车带孩子出门。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拿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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