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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晚8时,卫青交警大队第一中队民警制作了北宫街养老卡,对过去车辆进行了一一检查,并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调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辆货物很宽很长的三轮摩托车,立即进行了检查。
民警通过询问得知,三轮车上的招牌是该司机制作后从附近工业园区取出的。但是这个品牌已经严重超过三轮摩托车的宽度和长度,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执勤民警在对司机的进一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司机只持有B2驾照,与现场他驾驶的摩托车准驾车型不一致。
这位司机不仅驾驶货物严重、超长超宽的三轮摩托车,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持有的B2驾照一次要考12分,真是得失。
接着民警将对这名司机进行耐心的教育,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司机的态度也非常诚实,并将立即纠正存在的问题。最终,执勤民警依法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卫城交警中队民警刘海宇:
这个司机拉的货物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罚款100元,1分,没有摩托车驾照,他有B2驾照。那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司机要罚款12分,他不能开大车。科目一要重新学习。在这里警告有B2驾照以上的司机不要驾驶摩托车。否则就是与准驾车型不一致的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潍坊交通网上
编辑:冯青芳
审计:张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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