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遗产纠纷,女韩某敲开了兴某路虎的副驾驶门和前面的防风玻璃。
最近法院公布了案件判决结果后,韩某被判故意损坏财物罪,赔偿了车辆维修费32086韩元。
2015年7月27日15时45分左右,女韩某和女兴某去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解决了两人之间的遗产纠纷,在法院面前,韩某和兴某就继承问题发生了争吵,被撕碎。
之后,辛格先生回到白色路虎,坐在副驾驶座上。之后,在争吵过程中,韩某拽着助力车门,用手敲打车辆前面的防风玻璃,导致车辆助力车门、前面的防风玻璃受损。
2015年11月9日,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沈阳市沈北新区价格认证中心的验证,邢先生的路虎车损失价值为人民币29954元。事件发生后,邢先生去4S店修车,维修费人民币32086元。
2016年12月,法院一审认为,韩某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破坏财物罪。韩某的犯罪行为给邢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要依法赔偿。韩某是初犯。案件后认罪的态度比较好,想赔偿邢先生的经济损失有悔悟的表现,可以对韩先生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判了一名模范故意毁坏财物的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韩某赔偿了辛格某车辆维修费人民币32086韩元。
宣判后,辛格先生上诉说赔偿额太低。
最近法院公布了案件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