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称,由于县级公路风景优美,最近被河北省张北县政府“叫停”,变身为领取门票的景区,引起舆论批评。道路本名为“公”,县也缺乏收费的法律依据。面对优质的资源,没有琢磨如何发展纵深旅行,而是盯着门票收入“快钱”、“天路费”等,隐藏着相关部门的权力傲慢。如果这次“天路费”能顺利推进,“道路通行费”模式很有可能产生示范效果。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再三考虑,遵守法规“红线”。因为这样做符合依法行政的时代要求,顺应了当前整个旅游产业的变化和升级方向。草原天路的性质是收费的关键草原天路是否收费的关键是看它的性质。草原天路是县级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技术等级低于二级的公路不能收费”。对于县级公路,任何缴纳交通税的人都可以使用,该公路上可以提供的一些便利设施可能成为收费对象,但公路本身除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外,不能成为刷卡费的对象。由此,这条公路不符合收费条件。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部副会长柳思敏认为,道路是基础设施,草原天路属于道路,应该是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但现在有了旅游功能。更好地保存这条路的风景,提高游客的舒适度,拿到票也是合理的。但是,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只有省级物价部门有权制定风景区门票价格,张北县物价局无权决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律系主任申河仁说:道路首先是服务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这个需要首先是通行需要,如果牺牲道路满足人民群众的通行需要,交换旅游门票就属于复印件的终结。从法律角度来看,《公路法》第58条第2款禁止任何道路收取车辆通行费,但根据本法第59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道路除外。因此,利用新设置的观光地获得入场券,突破《公路法》禁止规定是值得讨论的。只盯着门票经济,短视的草原天路收费消息一出来,网络就骂骂咧咧的。有些网友在国内风景好像很火,可能要收门票。甚至有网友调侃,为什么不把整个省变成名胜古迹,收费呢?应该说,政府修建这条路的初衷是为了让人们通行。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收费逻辑”,如果是沿途风景优美的道路,可以在景区收费上圈钱,新疆、西藏、云南等地的很多道路都可以围坐在一起卖票收钱,不是吗?究其根源,“天路费”的逻辑是“这条路是我开的”的傲慢和对依法行政的冷漠。发展旅游产业要如何重视“开门接待客人”,只关注“门票经济”是短视的行为。熟悉旅游行业的人都知道,旅游收入中门票收入只有少数,食物、住宿、娱乐等收入“秃头”。谁能让游客留下、留下、花钱,谁就能使旅游业成为地方经济转型和升级的内生动力。杭州西湖周边景点早就实行了免费开放。5月1日之前,严重依赖门票收入的凤凰古城取消了148元的“入城费”,小长假期间游客人数明显增加,古城内商家表示生意好转,票价变化效果显著。这些都证明眼光长远才能获得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双丰收。编辑输入: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