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新冠疫情的
防控与工作相关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各县(市、区、特区)要对应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进入外部防御、内部反弹"的整体防控战略,把握"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持续处于良好形势,加快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第一,科学管制员出发。各地要严格执行机场、车站、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体温检查和健康码检查措施。来自省外低危险地区的旅客,体温检查正常,有健康的绿色尺寸,可以正常通行。来自城外高危地区的旅客有健康绿色代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语音的法律证据,可以正常通行。红色代码橙色代码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相关控制措施。省内人员在省间中高危地区旅行,返回贵州后,需要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查结果显示阴性,携带健康绿色代码,可以正常通行。
第二,加强重点地区预防和控制。各景区要严格执行预约游览、人员限制等预防措施,通过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实时发布余票信息,引导游客误峰旅游,广泛宣传个人保护知识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禁止不携带口罩、无健康通行码或红色码、橙色码的游客住院。要科学地建立隔离观察区,一旦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游客,必须立即实施相关控制措施,并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以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等国。要在各地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
第三,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各地要完善传染病突发事件处置计划,规范紧急处置程序,明确防控工作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值班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疑似人员,在接近第一时间到指定治疗医院就诊,坚决防止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隐瞒、遗漏、延误报道。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随时准备救护车车辆和治疗人员,科学开展患者转运和治疗工作,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设置,严格实行预检查分诊制度和发热病人流管制度,进行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接报告,住院发热病人,诊疗患者及陪护(陪护)人员检查等。各级疾控中心应随时保持战斗准备,一旦发现爆发,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寻找可能的感染源,锁定密切接触者,严格执行相关控制措施。
第四,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我省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政策措施,主动向公众报告重点地区滞留史,提前准备健康代码、核酸检测等健康证明,选择自驾旅行,减少与陌生人的接触,避免出国旅行等信息。要大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健康,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引导群众近距离误峰旅行,做好个人保护,根据场景戴口罩,经常洗手,通风,随时做好手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贵州省应对新冠疫情。
预防和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