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关于“雪乡宰客”的文章引发网友关注。1月3日,黑龙江大海林林业地区旅游局局长刘忠才表示,经查,文章中提到的赵家大院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按照规定已对其处罚5.9万余元,责令限期整改。(1月3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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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明明预定的是两晚的三人火炕房,到了以后却被商家要求只能住一晚,第二晚就要去睡大通铺。而当游客决定只住一晚之后,在退费问题上又遭刁难,而后还遭遇了在游客中心60元买一包泡面,导游推荐的游玩项目名不副实等等问题。在各种糟心的遭遇面前,雪乡之旅已经没有任何乐趣与愉悦可言,剩下的只有不满、委屈与愤怒了。
借助寒冷的天气和雪景,近年来东北地区的雪乡旅游变得越来越热,很多地方瞅准了“雪山也是银山”契机,大力发展“雪乡经济”。然而雪乡旅游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也受到天气条件、雪量大小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雪乡旅游能够持续的时间只有几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旅游从业者就滋生了一种“趁着大雪好挣钱,过了冬天没钱挣”的心理,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那么讲规矩,不那么讲诚信。近年来关于东北雪乡宰客的新闻,一到冬天就大量出现在网上,多数都和“天价住宿”“天价饭菜”有关,很多潜在的游客,看了这些新闻之后就打消了来一场雪乡之旅的念头。
“趁着大雪好挣钱,过了冬天没钱挣”,这显然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思维。先不说欺客宰客会导致很多潜在的游客望而却步,而且一个地方名声越来越坏,形象越来越差,最终影响的就不仅仅是今年的旅游市场,还有明年的、后年的……所以即便“过了冬天没钱挣”是事实,但无论如何都好于“年年冬天没钱挣”,这显然值得当地所有旅游从业者反思与警醒。
在事情被曝光以后,当地旅游主管部门也介入了调查,对涉事商家进行了处罚,同时表示——这“只是个案”。是不是个案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即便真的是个案,作为旅游主管部门,似乎更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个案,以及如何避免再出现这样的个案。
这几年东北经济遇到了不小的困难,而“雪乡经济”的异军突起,算得上是东北经济振兴的一个契机,作为地方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从业者,理应好好把握这样的契机,把“雪乡经济”做大做强,不能像网帖说的那样,再白的雪也掩盖不了纯黑的心。
(燕赵都市报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