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机构对于劳动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的过程,具有效率高、程序简便等优点,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下面将介绍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
提交仲裁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应写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工作单位地址;
事实与理由;
要求;
提供证据的种类和数量;
申请人对于仲裁员的选择。
除此之外,申请还应附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提交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受理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案件受理的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否则,将不予受理。受理案件后,仲裁委员会会依法组织仲裁庭进行审理。
开庭审理仲裁庭的成员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情需要进行确定,一般由主任仲裁员(或执行主任仲裁员)和两名普通仲裁员组成。开庭审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考虑当事人的申请和答辩中的争议的对象和内容;
了解举证质证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和申明;
听取当事人和证人的证言;
仲裁员的核实和提问;
其他需要进行的审理程序。
开庭审理结束后,仲裁庭会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重新表述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当事人的请求和裁决结果。
裁决公告裁决公告是仲裁庭裁决作出后的一项工作,即将裁决结果公告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需及时履行裁决,如有不服,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仲裁结果。
执行裁决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话,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大体相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总之,劳动仲裁的流程相对于诉讼程序来讲,具有速度快、程序简便等诸多优点。在实际应用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