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01年,是长春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宜,同时还承担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等职责。
主要职责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方案以及监管、管理、统计、分配和支付工作;
2. 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同城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3. 负责组织制定失业保险、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案,监管、管理、统计、分配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和服务,组织实施人才招聘、培训、评价和管理服务,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
5. 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派遣、劳务派遣等职业中介服务;
6. 负责工会、团委的工作,推进企业和职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工作成绩1.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完善服务渠道和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2. 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开展了一系列以普及社会保险知识为主的宣传活动,促进群众参与社保,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3. 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提升,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技能比赛等活动,为长春市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
4. 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调研、统计和分析工作,为做好政策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5. 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让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更加卓有成效。
未来展望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