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简称“假释”,是指判决执行机关对于特定罪犯以及在特定条件下,暂时将被判决人予以释放,并要求其在被释放期间接受社区矫正,满足特殊条件或规定,以达到减轻刑罚、改造罪犯、防止再犯的目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理念是以改造为主,判决执行机关的任务将从单纯的惩罚转向改造、发展和罪犯的再教育任务。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判决执行机关可以考虑暂时将被判决人予以释放,并暂予监外执行:
犯人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其他重要表现;
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在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的;
已服刑一半以上或者因疾病等原因,不能服完原判刑期的;
有可能被组织帮助,进入合法职业的;
有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年老体弱的父母需要赡养的;
因罪行稳定、无立功、又不需要社区矫正的罪犯暂时不适用。
回归社会的过程暂予监外执行并不是交付罪犯,而是一种基于国家监管、社区参与和罪犯自我教育的社区矫正模式,矫正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职责和道德义务的意识教育;
生活能力、职业技能培训;
心理健康和家庭关系修复;
监察和协助进行矫正的社区组织。
社区矫正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罪犯与社会的联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道德意识,提高生存技能,促进其社会化再入,实现受刑人的二次教育、二次健康和二次依法再次奋斗。
暂予监外执行的注意事项暂予监外执行虽然取得了很大的社会认可,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因此在执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判决执行机关必须妥善安排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地点和检查等监管工作;
定期检查被判决人行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再次犯罪;
严格对待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和再次犯罪的罪犯,加强对罪犯的监管,防止矫正工作失衡和美化违法犯罪现象;
同时,由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中也可能有一些危险性较大的罪犯,因此判决执行机关在监管过程中要注意保障社会安全。
结语暂予监外执行是一种重要的社区矫正模式,是改造罪犯、促进他们重回社会、提高社会治安水平的有效途径,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需要重视其风险和问题,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维护社会安全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