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吉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松原市政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服务松原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主要职能1. 负责松原市的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
2. 负责劳动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加强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工作;
3. 负责松原市的职业介绍和劳务派遣,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4. 负责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运营,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
5. 负责落实福利制度,如职工奖励、公务员补贴、扶贫救助等。
服务对象1. 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其中包括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
2. 职工及其家属: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服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3. 残疾人、退役士兵、城乡低保人员:提供扶贫救助、残疾人就业培训等服务;
4. 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管理等服务;
5. 税务机关、银行机构等合作单位:提供社保征收、管理、缴费等服务。
工作成绩1. 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人才工作,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支持创业就业;
2. 建立完善的社保服务体系,多项政策措施有效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权益;
3. 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了“一次办好”和“互联互通”等现代化服务方式,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4. 加强社保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保险征收、核定、核发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严格管控保险基金风险;
5. 创新制度和服务,推进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等智能化服务,提供更为智能化、便捷化、信息化的服务模式。
未来展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坚持创新思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更加现代化的人社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松原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