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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平安北进
公安部告诉你如何保护“钱袋”
万博士镇
公安部告诉你如何保护“钱袋”
万博士镇
公安部最近在北京举行了记者招待会,通报了公安机关打击和防备非法集资等涉中型经济犯罪的情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高峰、巡视员刘冬、副局长赵斌、尤小文、王志广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大家一定都关注到了,被媒体称为共和国公安史上最高规格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5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总结在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入阐述新时代公安机关的使命任务,对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公安机关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伟大梦想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全国公安工作会议还特别强调,要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对突出违法犯罪,要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5月7日晚,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并于8日与全国公安厅局长一起,深入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他强调,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在全警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和个人极端犯罪,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宁。
我们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就是通报公安机关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情况。为此,我们邀请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高峰、巡视员刘冬、副局长赵斌、尤小文、王志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当前,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仍处于高发态势。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频发,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涉及人员多、地区广、金额巨大,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蕴含巨大经济金融风险。
凤凰卫视记者:
请问公众如何来防范花样翻新的非法集资犯罪?谢谢。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刚才您所提到的,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迷惑性更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侵害了我们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投资理财的过程当中,提升防范意识,抵制非法集资,无论不法分子如何巧立名目、巧舌如簧,希望大家能够记住三点:
一是选择合法的主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等金融服务。网络借贷的P2P平台,只能够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从事自融、设立资金池。因此,在投资理财时要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的坚决不参与。
二是拒绝可疑项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公开宣传募集资金。因此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的,或者在网络上、户外广告牌上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等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
三是抵制高息诱惑。不法分子为了引诱群众参加,往往允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实际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在面对高利诱惑的时候一定要核实项目的真实性,思考一下如此高的收益是否可能,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实际上无论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和手法,非法集资的实质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对于这种犯罪,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全力保护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群众也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谢谢大家。
北京青年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经营“笑气”集中行动的有关情况。谢谢。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尤小文: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笑气”的学名叫做一氧化二氮,在医疗 和食品加工行业广泛应用,吸入“笑气”之后会在短时间内产生快感,而且能使人发笑,所以俗称“笑气”。
从公安机关侦控的情况来看,目前滥用“笑气”的现象比较普遍。公安机关对这种情况高度重视,去年,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开展摸排,基本摸清了国内非法生产“笑气”的网络、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在去年10月公安部经侦局组织全国20个省份,包括山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一共立案117起,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摧获了生产加工窝点20多个,现场缴获“笑气”气弹7000多万支,还缴获生产设备30多台套,涉案金额1.4亿元人民币。
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目前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于“笑气”的危害了解不够,有的出于好奇心,吸食成瘾。希望我们各方一起努力,共同防范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行为。谢谢。
新京报记者:
当前私募基金领域有哪些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会采取哪些打击防范措施?
公安部经侦局巡视员刘冬:
谢谢你的提问。私募基金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我们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当前私募基金领域突出的经济犯罪有四类:第一,部分私募机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实际上是从事着非法集资活动。第二,个别的私募机构突破私募基金行业最重要的合格投资者底线,采取公开宣传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第三,个别的私募机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运作,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者操纵成立空壳公司转移侵吞基金资产和投资人募集款,实施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或者职务侵占等犯罪。第四,个别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犯罪。
今后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发现私募机构的经营和兑付风险,对于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追查涉案资金去向,最大限度的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与此同时,坚持打防结合,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摸排,进一步做好投资者的教育、宣传、防范和解疑释惑工作,强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在5月15号上午10点,关注公安部经侦局通过人民网播出的专题节目《非法集资“会诊室”》,有更加详细的介绍。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
请您具体谈一谈《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的若干规定》在产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的和举措?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赵斌:
谢谢记者提问。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劣劣态。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又多次提及产权保护问题。
公安机关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捍卫者和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主力军,承担着依法保护产权的重大责任,在严厉打击侵犯产权经济犯罪,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产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若干规定》从原则性规定到具体执法环节均做了系列的规范,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利益的保护;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注意办案的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
此外,《若干规定》还首次提出了“调查性侦查措施”的概念,主要是指不包括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等强制性措施 在内的侦查措施,严格限制了侦查权的过度使用,意在要求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打击犯罪职责时,要有意识的减少对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干扰。实际工作中,针对个别地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不规范,侵犯产权的问题,我们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为抓手,于2018年底至2019年初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各地集中清理整改了一批查扣不规范的问题。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记者:
我们刚拿到了刚公布的十大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我想了解一下十大典型经济犯罪案件当中的“股宝网”案,这种以小资金获取大收益的活动,我们广大投资者能不能参与其中?谢谢。
公安部经侦局巡视员刘冬:
“股宝网”这个案子是去年年底广东深圳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的一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的案件,捣毁了一个特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网络平台,涉案资金达到1.2亿,这个案件还在继续侦办之中。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股宝网”等非法平台利用所谓自研交易系统,在母账户的掩盖下,依托各级代理商,在互联网中为那些不具备风险识别和抵抗能力的散户提供高杠杆投资渠道,从中牟取暴利。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破坏金融市场交易秩序,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大家知道,股票和期货是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或者期货交易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进行,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心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始终谨记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要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有四句话想通过媒体来传播给广大的投资者,就是“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投资不谨慎、亲人两行泪”。谢谢。
东方卫视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针对非法集资的案件,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措施?
公安部经侦局局长高峰:
我从事公安经侦工作有30多年,面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频发,感受到从来没有的巨大压力。我们感觉有三个“沉甸甸”。首先是心里沉甸甸,看到广大群众的财产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很多甚至是多年的积蓄掉入陷阱。看到他们欲哭无泪,我们的心里也在流血。二是肩膀沉甸甸,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面对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如何在严峻犯罪形势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我和同事们是非常严峻的挑战。三是头脑沉甸甸。非法集资为什么会如此严重,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十分复杂。打击只能是治标,要想治本还需要更好的制度设计和多部门齐抓共管。
面对严峻形势,为了更好地履职尽责,必须创新打击方式。我们已经开展并将继续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把握查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最佳战机。非法集资有相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一些不法分子把“信息中介”变成“信用中介”、设立资 金池,表面“合规”,实际违规违法。这类案件性质认定、证据收集难度都十分大。希望广大群众理解,公安机关准确认定这类案件,需要以事实为基础、为法律为准绳,需要有一个办案周期来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当然,我们也在不断提高把握最佳打击时机的能力水平。二是强力推行“阳光办案”。办案中,公安机关都会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为受损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在这方面,有很多感人故事,有的民警因为连续加班加点牺牲在工作岗位,有的是不分昼夜辗转八个国家缉捕逃犯。对有关追逃追赃 进展,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公告,回应群众的关切,也希望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同时,我们依托大数据手段,密切关注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等领域的犯罪风险,初步摸清了有关行业生态,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三是进一步推动加强前端监管。不仅投资人要提高防范意识,我们也积极推动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希望有关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一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
非常感谢高峰局长饱含深情的回答。各位记者朋友,非法集资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它具有很强的诱骗性、欺骗性和迷惑性,所以广大群众特别容易上当受骗,做好新闻宣传和教育预防工作显得至关重要,希望我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积极参与进来,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聚焦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手段,提示风险危害,教育人民群众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切实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平安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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