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在“抖音(抖音)”平台上查找被执行人购买的车辆的财产线索,找出被执行人已购买车辆的财产线索,解释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不履行确定效力文件义务的法律后果,让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剩余案件。
江某与胡某原系夫妻关系。被执行人江某因离婚纠纷被都昌法院判决支付申请执行人胡某困难帮助款。2017年6月,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江某应支付的困难帮助款4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江某仅履行1万元后,便避而不见。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江某发布信用惩戒,并穷尽执行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案件执行虽然进入僵局,但办案人员并未轻言放弃,而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日前以被执行人江某手机号码在“抖音”平台进行查找,发现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抖音”号发布的视频资料显示其目前在广东某地工作生活,并购买小轿车一辆。
执行法官立刻联系上江某,向其释明有能力履行而购买车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在第二天,江某将余款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九江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