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新闻网3月15日消息(抚州晚报记者叶志根通讯员郑思清)一名妇女去养殖场买鸭蛋,被养殖场老板的狗咬了。
女子要求赔偿,对方却称她和丈夫是来偷盗才被咬伤的。女子起诉至法院,最后在法官调解下,此事得到解决。据介绍,被告陈某在罗源县碧里乡海边一个小场地养鸭子,并以贩卖盐水鸭蛋为业,因鸭蛋质量好而远近闻名。为了防范不法分子,陈某养了一只狼犬。原告张某及其丈夫在罗源一家瓷砖厂上班,经朋友介绍,张某于去年7月5日10时前往陈某的养殖场购买盐水鸭蛋。
当时陈某及家人已外出,张某大声问询,无人应答。她以为陈某忙于劳作而未听见,于是推开栅栏进去寻人。就这样,她被陈某的狼犬咬伤。她先后在罗源、宁德的医院接受治疗,花掉医疗费1791元。
张某要求陈某赔偿其所有医疗费,陈某以张某过度治疗且所受损害系其自身盗窃行为所致为由拒绝赔付。张某遂向罗源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听取双方意见后,针对纠纷症结,疏导矛盾焦点,向陈某及其女儿分析监控视频,解除对张某盗窃的误解,同时征询具有医疗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确认张某不存在过度治疗的情况。
最终,陈某表示愿意接受张某提出的赔偿请求。张某考虑到陈某系小本经营,同意减免部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