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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偷了经过后期处理的“火狐”视频,被无数网络媒体骗了。
16日,“火狐狸”视频的拍摄者现身网络,称所谓“大兴安岭火狐狸”视频,盗用了自己11月于新疆喀纳斯拍摄的素材,并加上了后期饱和度处理,使正常黄色的狐狸显出了红色。
17日,在朋友圈上传这一视频的护林员向网民澄清真相,并公开道歉。但这段“火狐狸”视频仍在一些自媒体中流传。据舆情研究机构“知微数据”统计,参与“火狐狸”事件传播的机构中只有一成进行“辟谣”。
“火狐狸”传言何以流传甚广?
“看图写话”如今已俨然成为一些“自媒体人”的工作习惯。坐在办公室里刷抖音、看微博,发现好玩的东西,稍加改编就能发表到公共平台。转载时言之凿凿,让“见闻”立刻变成“新闻”。出事后,就埋怨自己是被信息源蒙蔽,肆意甩锅,再简单汇总一下媒体往日失实的例子,谴责一下“谣言”,又可以编出几条文章。“看图写话”就是对事实的“臆测”,即便反映了某种微观的事实,也难以反映事实的全貌。“火狐狸”假视频之所以可以从朋友圈这个私人传播圈,扩大到公共领域,某些微博大V“看图写话”式地搬运“功不可没”。
一些公信力不错的专业媒体,似乎也越来越难以守住新闻传播的底线,专业的“新闻技术手段”,反倒成了躲避责任的工具。有些记者用“据称”“据信”来规避传谣风险,或是打几通电话就以为尽到了新闻核实的义务。在“火狐狸”事件中,一家北京报纸的微博账号就援引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和“有关专家”不具名的意见,称这是“首次在大兴安岭地区发现毛色如此鲜红的赤狐”,并解释说“毛色如此鲜艳,很可能是发生了基因突变”。
回溯“火狐狸”视频的传播路径,这家影响力颇高的媒体机构,为假信息起到了“强力助攻”的作用。至今,这家媒体只是转发了当事人道歉的新闻,未就自身把关不严的失职进行检讨。从某种意义上,这些专业媒体的“看图写话”手法更加隐蔽,虽不是谣言制造者,却成了谣言放大器。
公共媒体应当如何做,才能避免类似“火狐狸”事件?
一个负责任的新闻界,要始终注重讨论内容的“公共性”,提供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服务。把私人朋友圈放大到大众传媒领域,传播者要首先回答:为什么要这样做。知晓大兴安岭出现“火狐狸”对于大众有何意义?把普通人的“见闻”公之于众,对于当事人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以“火狐狸”为例,一些传播者报道时过分强调了“火狐狸”的美学价值,而很少从科学角度解释“火狐狸”现象。一些网络媒体以“好美!”“漂亮!”“像凤九!”(凤九是网剧中一只“九尾红狐”的名字)为标题,只是把“火狐狸”为噱头吸引流量,甚至有些借题发挥者,开始讨论“狐仙传说”“天有异象”等迷信思想——这体现了传播者在价值取向上出现的偏差。
想要避免成为造谣者的共犯,传播者就应当加强自律,更要加强自身的本领建设。在这个PS和视频“换脸”技术可以以假乱真的年代,我们很难说“眼见为实”,但技术的问题总归有技术的解答:2007年的“正龙拍虎”沸沸扬扬吵了大半年,十几年后,“火狐狸”风波只持续了不到一周——这说明,技术的进步制造了挑战,但也提供了解决挑战的方案。
新闻传播者不光要谴责“看图写话”这种有损媒体整体公信力的行为,更要设置严格的事实核查机制,强化媒介把关作用,引导公众关注更有价值的社会问题,提高从业人员鉴别真伪的能力,筑牢防范谣言的技术防线。唯有提供更优良的媒体产品,更符合社会需求的新闻服务,才能最终消灭“看图写话”的不正之风。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