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映射
本报博美犬辛巴是抖音(抖音)中的“明星狗”,拥有200多万粉丝。
“辛巴”的背后还有一个运营公司,每周需要定时完成运营公司要求的拍摄任务。2020年4月15日晚,辛巴却受伤了,它与一只拉布拉多起了冲突,被撕咬受伤,拍摄工作也耽误了。辛巴主人将拉布拉多犬的主人诉至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索赔2万余元。
近日,这起案件的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明星犬”在电梯被咬伤
2020年4月15日晚12时左右,徐先生与刘女士遛狗回家时,与殷先生饲养的宠物犬发生了冲突,徐先生的博美犬辛巴被咬伤。
关于具体过程,殷先生提供了当天的监控视频。画面中,刘女士牵着两只狗,其中一只是辛巴,随后徐先生牵着另外一只萨摩耶犬进入画面,均在等待电梯,从画面中无法直接看出等待电梯的情况,但从反射在玻璃上的画面可以看出辛巴一直来回走动,有无牵绳子无法看出。之后,殷先生也牵着一只拉布拉多犬从画面中出现,准备出单元门。随后徐先生与刘女士也带着狗出门去找殷先生理论,从视频中无法看到辛巴的面部,仅能看到背部,当时行动尚可。狗撕咬的具体过程,视频中无法反映。
事件发生后,双方曾通过微信进行了沟通。徐先生一方将狗的受伤情况进行了描述,说道,“眼球现在对光反射没有反应,不排除完全瞎掉的可能性,最严重的是一侧胸腔的肌肉撕裂,肺部出血,换句话说就是随时可能发生危险,大家都是养狗的人,我希望您能理解我们的心情,现在也是非常的严重,医生在抢救,您家宠物这一口确实是非常的重,对小狗来说是致命的……”
殷先生则回复到,“……您先把狗照顾好、这事我看咱们协商估计也解决不好这个事情了,我这回小区找物业拿一下电梯的监控,您先忙狗狗治疗的事情,治疗结束后我们还是报警处理吧”。
狗主人未牵狗绳被认定重大过失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徐先生与刘女士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686.75元。
徐先生一方称,小狗辛巴是抖音一个账号中的“明星犬”, 该账号每周更新三次视频内容,粉丝量是200余万。作为辛巴的主人,徐先生一方与账号的运营公司曾经签订过为期一年的拍摄协议,因辛巴受伤造成原定2周的视频拍摄工作无法完成,2020年4月26日,运营公司要求徐先生承担6000元违约金。
殷先生无法接受,“原告当时牵了3只狗,由于原告管理不善,导致辛巴来回乱窜,致使被告的狗受到了惊吓,且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出被告是有牵绳子的,已尽到了管理义务,是辛巴自行窜到被告面前才导致狗咬狗事件事件。”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根据视频以及双方的陈述,可以确定被告饲养的拉布拉多犬对原告饲养的小型宠物犬辛巴进行了撕咬,从而导致辛巴受伤,故被告应当对此承担责任。但在事发时,原告同时看管三只犬,在与被告的犬只(被告有系狗绳)相遇时存在疏忽,导致犬只发生冲突,原告自身对此事件的发生亦有重大过失。综合全案,被告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减轻的比例酌定为40%。
一审判决被告殷先生赔偿徐先生、刘女士财产损失12412.05元。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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