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一张照片被多个博主和自媒体转发,夸赞照片中的“日本小女孩”坐地铁很有礼貌。
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有博主补充信息,声称照片中的小女孩之所以站着,是因为“在日本神户,有不成文的规定,要把空座位让给为了生活辛苦打拼的大人们去坐。”
然而,真相很快到来,事件迎来反转。照片中小女孩的妈妈夏女士,在其微博和小红书主页上辟谣,声明自己的孩子“是大中华儿女,深深热爱着我们的祖国。”夏女士说,网上流传的照片,也是拍摄于杭州地铁内。(早前新闻→“日本萌娃文明乘车”被疯传!杭州妈妈霸气回应:已开始维权,我们是中华儿女!)
7月9日,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联系到夏女士时,她刚刚从杭州互联网法院出来,她表示,正在咨询维权流程,并联系了今日头条,试图找到盗图的源头。
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这样“开局一张图,剩下全靠编”的事件并不在少数。用网上盗来的图片,配上一段不知来源,具有煽动性的文字,就能够引发众多热议,这是部分自媒体的“流量生意”,甚至成为他们的“财富密码”。
当今互联网上诸多热点事件,究竟是怎样的力量在推动?他们背后是否有商业利益?钱江晚报·小时记者采访了信息被盗用者、网络事件推手,以及相关律师,试图解析当下大量网络假信息出炉的种种幕后。
在网上发现另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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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慕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还是在大一的时候。
“我朋友告诉我,她看到了一个跟我一模一样的微信头像和朋友圈,只不过另一个‘我’,是卖化妆品的。”小慕容说。
小慕容赶忙去微信举报申诉,但是申诉理由的第一条,就是需要她提供跟对方五条以上的聊天记录。小慕容立马去加对方的微信,结果通过后发现,对方几乎每一条卖化妆品的朋友圈都盗用了自己的私人照片,并配上了卖化妆品的二维码。
小慕容发微信质疑对方为什么盗用自己的照片,但没有得到回复。小慕容只好把证据提交给微信的相关部门,两天之后,对方的账号被封。
事情得到妥善处理,但小慕容想想有些后怕,“他们卖的化妆品要是出现问题,或者是假冒的,买家到时候顺着我的照片找上我,我可如何是好?”
被盗用的照片,不仅可能会被商用,还可能出现在各大相亲以及社交类App上。在微博上有数万粉丝的博主陈陈就有这种经历。陈陈经常会收到女粉丝的私信,“这是你的探探账号吗?”“我刚才刷到了你的陌陌号,还跟你聊天来着。”
陈陈只能回复,自己并没有在这些平台上注册过账号,让粉丝们注意甄别。
不仅仅是照片,就连视频也可能被盗用搬运。“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有一个和我头像一模一样的人关注了我的抖音账号。”出于好奇,小慕容点开了对方的抖音,发现对方发的视频和自己一模一样,更气人的是,点赞播放比自己的账号还要高。好在小慕容向抖音官方维权后,该账号迅速就被封掉了。
小慕容被盗用了抖音账号(左真右假)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小慕容怀疑,这种账号背后都有公司统一运营,从抖音搜罗一些播放量没有那么高的账号,然后盗用他们的视频,刷高流量后就能套现。这样操作远比自己生产内容的效率要更高。
操控流量生意的“黑手套”
真的有这样的公司,在背后盗用、搬运,甚至捏造内容,并将其推到大众视野之中吗?
“你看到的,都是我们想让你看到的。”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资深人士阿华,他在这行已经做了五年,号称品牌策划的专家。
阿华表示,品牌策划其中有一种方式,在行业内部叫做“事件营销”。很多事件营销,其实就是通过捏造一些有吸引力的热点事件,从而达到品牌露出的目的。而第一步,就是编一个故事,精准踩到大众的情绪痛点上。
“通常来说,男女性别对立、女权、教育、情感纠纷,以及经济纠纷等话题,最容易引爆舆论。所以我们做策划,也都往这些方向去做。而在这些捏造出的事件里,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在事件中插入品牌商品,且不能显得太过突兀。”阿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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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友对于事件真假的鉴别度越来越高,这些策划公司的手法也在逐步升级,因此也需要耗费更大的成本。“有些事件要有图有真相,所以我们要请群众演员,500块钱一天,要把事情做成真的一样。”阿华说,他们一般不敢直接盗用他人图片,因为一旦被本人发现,谎言就会被拆穿。
有了事件之后,第二步就是如何把它推向全网。阿华手头有一部分合作的自媒体账号,通过付费推送的方式,多个账号同时发酵,并带上相同话题,就形成了第一批的“渠道传播”。
自媒体博主传播还不够,还需要雇佣水军给这些话题“刷热度”。通常而言,这些水军帖都出自一两个人之手,正面评论和反面评论都要有,这样才能形成对立,造成冲突,带来关注,从而产生流量。阿华说,根据内容的难易程度,写手的报价大概在一条5元~25元不等。
如果事件能够从某一个平台向其他平台实现“破圈”传播,那就是非常成功的一次营销,阿华也可以向甲方交差。当然,事件引发的讨论究竟有没有达到品牌宣传的效果,那他们就不得而知了。
阿华告诉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单个事件营销包括渠道策划和传播,整体报价在50~200万之间,利润率在40%左右。“比如100万的预算,有30万的成本是要给自媒体渠道,5万元用来在线下编造故事,5万要付给写手们。”阿华说。
这其中,成本最高的莫过于自媒体的转发费用。不同的平台自媒体账号报价各不相同,他们主要以粉丝数量进行报价,公众号每一万粉丝1500元,微博每一万粉丝100~200元,小红书每一万粉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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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案件数逐年增长,法律问题新型、复杂、疑难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郑晶晶律师分析,像这次盗用小女孩照片称其为日本人的事件,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只要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郑晶晶律师曾任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一事中受害者吴女士的代理律师,她平常接触到的网络虚假信息有关咨询,以在网络平台上被盗用照片居多。
除了“开头一张图,文字全靠编”的情况,还有些文章盗用了网友照片做配图,尽管它并没有明确指出配图就是文章所指向的人物,但如果配图方式、文字等足以误导大家,把图片中人物跟文章中人物相混同,同样构成侵权。这类行为除了涉嫌侵犯图片中人物的肖像权,如果含有侮辱诽谤等内容,还可能涉嫌侵犯其名誉权等。
在网络上,还有一些虚假信息是由人策划、表演虚构的,对此郑晶晶律师分析,“根据实施的具体行为和场所,有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
今年5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十个互联网典型案例,目的是打击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遏制互联网侵权行为,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2018年以来,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共新收一审等各类互联网案件217256件,审结208920件。还有部分其他法院也审理了大量互联网案件。
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涉及法律问题新型、复杂、疑难。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严惩网络刷单炒作信用、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及不诚信行为。
其中,在“常文韬诉许玲、第三人马锋刚网络服务合同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认定以“暗刷流量”交易为目的订立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对构建网络诚信秩序、净化网络道德环境、提高网络治理能力具有深远意义。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