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真的没想到啊......”
交通肇事逃逸16年的昌某某在桂林交警面前哀叹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月28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山大队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潜逃16年的司机昌某某抓捕归案,为2003年7月18日发生在321国道二塘乡政府路段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案的侦破工作划上了完满的句号。
案件回顾
2003年7月18日,昌某某(男,全州县枧塘乡昌家村人,案发时18岁)驾驶一辆手扶式拖拉机拉着建筑材料行驶到321国道二塘乡政府路段时,将骑自行车的黄某某(男,案发时66岁,象山区二塘乡人)刮倒在地。
案发后昌某某因害怕,迅速逃离现场。在附近找到朋友后,昌某某又返回现场将黄某某送到雁山医院,在得知黄某某伤势严重后害怕担责任,选择了逃离。最终,黄某某由于重型颅脑损伤,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雁山交警大队专门组织警力,通过采取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措施,力求尽快破获此案;另一方面通过走访排查目击证人,提取证人口供等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立案侦查,上网追逃并予以全力追捕。由于嫌疑人狡猾多变,从不轻易暴露行踪,办案民警又多次深入其家中抓捕,均无果,该案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十六年坚持不懈
多年来,办案民警坚持不懈,广辟线索渠道,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求尽快破案,缉拿真凶,先后多次追击、蹲坑守候,均落空。每年每逢节假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都会前往其家中,但每次都是大门紧锁,其亲戚朋友也都声称其一直没有与他们联系。
(民警走访、排查)
2019年
今年1月,雁山交警大队蒋大队长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情报组、抓捕组、综合组,实行专案专办。办案民警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科技侦破方法,通过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深入走访了解、认真梳理摸排,认真甄别、筛选上千条线索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嫌疑人经常活动的地点。
2月28 日,雁山交警大队黄警官带领专案民警在全州视塘乡派出所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昌某某成功抓捕归案,将“2003.07.1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
(抓捕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昌某某对于16年前的逃逸经过供认不讳,案件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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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璐璐
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 刘清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胡瑞阳
资料来源: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