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抖音(抖音),发送朋友圈
真的不受约束吗?
大写NO!
在朋友圈辱骂中受到了1000元的惩罚
在朋友圈上贴了不恰当的照片,受到了折磨
.
你认为距离太远了吗?
不!最近安装警察依法调查处理了
一起在网络社交平台上
侮辱别人的事件
基本案例
9月8日,县公安局平度派出所一起调查治安案件,抓获违法者邓某。
邓某,男,42岁,枫田镇人。经了解,邓某与吴某于2020年6月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本该各自过各自的生活,从此不再打扰。可是,离异后的邓某却因婚前感情矛盾,怀恨在心。为报复吴某,9月3日,邓某在“抖音”平台上冒充其本人的帐号公开发布配有侮辱性文字内容的信息,对吴某的生活及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日前,涉案违法人员邓某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之地
更不是公然泄愤的工具
在网上发布信息
应严守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
抖音
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联结纽带
大众信息交流的公共平台
公然辱骂他人
既破坏了社会风气
又违反了法律法规
对于肆意谩骂、侮辱他人的网民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安福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