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长江甲鲨,抖着声音夸口说“吃得好”。没想到会被举报,警察一锅端赶来了。
哦呵,这回吃遭了!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南溪派出所在四川宜宾江安警方协助下,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宜宾江安渔民李某良将捕捞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售卖,获利140元;买家熊某将长江鲟拿到李某刚经营的餐厅杀害加工,熊某宴请朋友“尝新鲜”。
目前,涉案五人中两人被逮捕,三人取保候审。这个活生生的案例,给垂涎于长江河鲜的“好吃嘴”们又敲响了警钟。
↑警方查获的被杀害鲟鱼照片,其中3条为长江鲟。警方供图
餐馆加工“长江鲟”被举报
据长航警方南溪派出所民警兰棋峰介绍,2019年10月31日中午,长江航运公安泸州分局南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准备将长江鲟鱼拿到江安城区一餐馆加工食用。
长江鲟鱼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怎么能吃呢?如果群众举报属实,肯定这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接到举报后,长航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在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当天下午5时许,长航公安民警找到了在江安县经商的买鱼人熊某。
熊某承认,当天他从渔民李某良手中,花204元购买了两条河鲤,四条鲟鱼,拿到餐馆加工后请朋友一起食用的事实。
在熊某的带领下,民警赶到加工鲟鱼的餐馆,因为熊某买来加工的渔获物已经食用干净,除了垃圾桶里找到丢弃的鱼肠鱼肚等废弃物之外,民警没有任何发现。
长江鲟被杀前还上了抖音
俗话说“捉贼拿赃”,到底熊某购买并经餐馆加工烹饪的所谓“鲟鱼”,是不是举报人所说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呢?
民警在查看当日与熊某共同用餐的史姓男子手机时发现,在鲟鱼被杀加工前,该男子拍摄了几张熊某所购鲟鱼的照片。
另外,民警在查看该餐馆老板李某刚的手机时发现,在鲟工被杀加工前,李某刚还拍摄了一段6秒左右的小视频,并发了抖音。
不过,李某刚很快删除了抖音视频。“在视频中,李某刚一句话都没说。”长航警方南溪派出所教导员周正告诉红星新闻:“李某刚做餐饮多年,知道餐馆不能卖长江鲟。”
随即,民警将鲟鱼照片及视频送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别。
被杀三条鲟鱼为长江鲟
通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熊某购买并食用的4条鲟鱼中,有3条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长江鲟,也称达氏鲟。
长江鲟,又名达氏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水中大熊猫之称。长江鲟作为长江生态健康的重要指标生物,被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列为“十大濒临灭绝物种水生动物之一”。
长航公安民警表示,不仅是野生的长江鲟,科学增殖放流的长江鲟鱼,也严禁捕捞。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公安机关将立案追诉刑事责任。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良和妻子陈某交代,他们是江安当地渔民,拥有合法的捕鱼船,在长江捕鱼20余年。对长江鲟具有鉴别能力,也知道捕获的是国家保护鱼类。
10月31日一早,李、陈夫妻二人驾驶渔船在四川宜宾江安县怡乐镇陡坎子长江水域用渔网捕捞水产品,获得渔获物若干,其中有4条鲟鱼。
犯罪嫌疑人熊某于2019年10月31日在江安县怡乐镇长江边,以204元的价格向李某购得河鲤鱼2条、鲟鱼4条。其中,鲟鱼两斤,鲟鱼的价格为70元每市斤,明显高于同日捕捞的鲤鱼价格。
↑嫌疑人李某良被批准逮捕
明知是鲟鱼还犯罪
5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10月31日上午,熊某先是将渔获物送到江安一家餐馆打算加工食用。但是餐馆老板一听有鲟鱼,明确表示不接他这单生意。熊某随即联系了承包江安县某单位食堂餐厅的熟人李某刚。
当天中午11点40左右,熊某到了李某刚承包经营的食堂厨房,当面告知了李某刚要加工的渔获物中,有几条是鲟鱼。
据民警介绍,打开口袋发现4条鲟鱼后,加工渔获物多年的李某刚没有一丝犹豫,当即和厨房伙计曹某,对长江鲟鱼等活鱼进行开膛剖腹。
在杀鱼前,李某刚还拍了一段6秒左右的小视频,并在自己的抖音号发布。后来感觉不妥,李某刚主动删除了视频。
当日中午,熊某在李某刚的餐厅宴请史某等几位朋友,主菜即是包括三条长江鲟在内的渔获物。
参加宴请的史某,也在杀鱼前用手机拍了几张包括长江鲟鱼的照片。正是这些照片和视频,给警方破案提供了有力证据。
同时,长航警方在餐馆垃圾内,提取到了涉案的长江鲟鱼内脏、鱼骨等组织样本,拟作进一步的DNA鉴定。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犯罪嫌疑人熊某、李某良被江安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