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工区税务局“正方”咨询组成员来到建工区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沙俄化工坊”,向大学生创业者发放税费政策锦囊,受到大学生创业者的欢迎。
据悉,韶华工坊作为全市首家“0元”载体,按照国家级标准建设,首期10000平方米、1000个精装工位。创业园面向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其开展帮扶,提供最长两年期限的“0租金”创业场地,提供7项免费服务以及7项政策性补贴。王华军又是一年毕业季。6月,正是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的关键时期,今年受疫情影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较往年更为复杂,自主创业成为不少95后毕业生的选择。近日,南京税务部门加强与院校的沟通交流,通过“税校合作”,让毕业生们在人才竞争中增添实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给了很多年轻人梦想和希望,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则给了学子们拼搏的信心和底气。
税收优惠送上门 助力大学生
“大学生创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现在办登记好办吗?”“大四学生准备创业,创业初期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日前,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视频连线南京审计大学,开展“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线上咨询活动,大学生们纷纷咨询,税务人员一一耐心解答。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大四的吴同学打算毕业后和朋友创业,目前正在筹备阶段,创业初期最困扰他们的除了选址、运营外,资金周转是最大的挑战。“我们担心税费负担重、手续繁琐,刚起步的小公司经不起折腾,为此花了很多时间去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疫情期间的线上税宣,为他们这样想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就业税收政策的详细解读。
例如,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包括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江苏省明确扣减限额为每人每年7800元。
“税务人员让我们了解了大学生在江苏创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优惠,我们有信心一定能度过创业初期的艰辛。”吴同学兴奋不已。
税收优惠助力大学生圆创业梦
近日,南京六合一位大学生创业成为田园明星的优秀事迹在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模块获得了网友们的热情点赞,他就是周强,南京田原牧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创始人,从最初简单地到农地里收购农产品,到如今已具有现代化设施的农业大棚,周强一路收获了太多,“大学生创业非常不容易,不仅要有好的想法,还要有持之以恒的坚守,尤其是在农业领域,对专业技术和流动资金的要求更加苛刻。今年疫情期间,公司提前恢复为全南京市单位餐厅提供蔬菜配送业务,控制菜价、帮农销售,全力保障蔬菜物资供应。感谢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要感谢最近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在税收与资金方面给予我们很大的帮助。”
税务人员提醒:在农业领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农产品税率从10%降到了9%。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周强创业的成功案例在南京市六合区激发了不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小柯作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因启动资金有限,计划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对成立后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向六合区税务局咨询。
税务人员解释:“如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条件的,仍可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相关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毕业季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学子创业
大学生小艾今年毕业,实习期间在亲人的帮助下开了一家水果店,疫情防控期间水果店顾客很少,加上不是地方特产水果,抖音带货也带不起来,这让管理专业的小艾内心很受挫,打算放弃创业,去社会应聘工作,这时候她收到雨花台区税务局推送的毕业季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收政策的信息。她按照信息上的提示,拨打了雨花台区税务局特服号进行了详细的咨询。
特服号工作人员告诉小艾,她符合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可以享受毕业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江苏省执行限额标准上浮20%为每年14400元。
小艾听后感觉有了追梦的勇气,三年的减税额几万元呢,对于刚走上社会的她来说,不少了,有信心熬过创业初期的举步维艰,她开心地放下电话,对自己说:“加油。”
相似的例子有许多。美术专业的小王在大学4年里,做过家教、服务员,也兼职卖过衣服。有过市场经验的她,在大学三年级时,到婚纱摄影公司实习,也是从那时起,小王有了创业的想法。
经过深思熟虑后,95后的小王去年大学毕业后来到溧水开了一家婚纱、写真摄影店。每月需缴纳3000元租金和150元水电费。“创业初期最困扰我的除了选址还有客户流量外,资金周转是最大的挑战,刚起步的小店经不起折腾。”小王说。
税务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上门给小王讲解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并告诉小王税收优惠政策,小王还特别开心地说:“算下来每年的减税额基本可以抵消水、电等成本,这也激发了我的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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