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与腾讯的短视频之争愈演愈烈。5月21日,抖音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上发表文章,对腾讯“封杀”第一届文物戏精大赛H5视频向用户道歉。之前的5月17日,抖音称微信公众号“快微课”虚构视频来源,损害抖音声誉,将腾讯诉至法院索赔100万元。针对日前坊间的一些“封杀”传言,腾讯和抖音接受了成都晚报记者采访,并做出说明。
腾讯:限制抖音短视频在朋友圈分享是处罚策略
5月18日(注:国际博物馆日),抖音推出的戏精博物馆H5短视频产品很快在朋友圈刷屏。下午有网友发现该视频打不开了。抖音在5月21日发表的文章《抖音的朋友们,对不起》中称,腾讯以“视频封面可能包含有不宜传播的内容”为由,将博物馆文物的相关视频进行了下架处理。
对此,腾讯回复成都晚报称,关于之前抖音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博物馆H5的事情,经过核实,该H5已经整改完成,目前微信官方已对其进行解封。另外,针对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对于“限制朋友圈仅自己可见”的处罚策略的质疑,微信官方再次说明,微信平台严禁外部链接中任何诱导性质的行为,对违规链接一直采取“朋友圈分享仅自己可见”的处罚策略,对于情节严重者才会有进一步更严格的处罚。
成都晚报记者注意到,所谓的“朋友圈分享仅自己可见”意味着,用户分享到朋友圈的内容,只能自己看到,而朋友圈里的其他人看不到。抖音在解释中称,这种行为实质上等同于封禁,但非常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对于网友认为的“腾讯封杀抖音”的部分言论,腾讯回应称,朋友圈是用户分享和关注朋友们生活点滴的空间,为保障微信用户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微信会一直对朋友圈外链进行严格管理。
5月21日,腾讯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派”发布的文章《关于升级外链管理规则的补充公告》中,删除了5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的第二条,即删除了“外部链接不得在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传播含有视听节目的内容”。这为日前腾讯解封抖音短视频提供了相关依据。
抖音:每天有千万用户不能分享抖音,故起诉腾讯
关于腾讯与抖音的这种竞争行为,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注:抖音为今日头条旗下产品)回复成都晚报称,“腾讯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我们非常敬畏,也深感忧虑。”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不敢与腾讯对抗,但最近一段时间,腾讯借助微信、QQ的垄断地位,从产品“抖了一下”、“产品BUG”到“管治”,理由各不相同,但实质都是利用产品的垄断地位,对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封杀打压。“最近,甚至出现以‘视频整治’为名屏蔽了头条链接上文章的行为。”
该负责人认为,腾讯旗下的微信、QQ在即时通讯领域处于垄断地位,是网民生活中实际上的“基础设施”。利用垄断,而非产品创新来打压竞争对手,不仅是侵犯某家公司的权益,更是对整个社会创新能力的打压。该负责人说,腾讯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用户自主分享、通信的权利,后台显示,每天都有数千万用户不能正常的进行信息分享和通信。“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腾讯公司”。
在海淀区法院5月17日公布的案件快报中,抖音称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发布的《抖音,请放过孩子》一文,文中配备的标明来源抖音的视频含有危险动作,并配上了“惊悚”、“严重外伤”、“玩儿上命”等一些引起读者恐惧情绪的文字。抖音称,该视频并非来源于抖音,经过传播后,导致抖音短视频名誉贬损、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抖音名誉权,故将腾讯诉至法院要求腾讯赔偿100万元。
律师:腾讯封禁抖音短视频分享要有合法正当理由
关于抖音起诉腾讯侵犯其名誉权一事,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事业合伙人张玉瑞律师认为,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涉嫌构成商业诋毁。如果经营者形成垄断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就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家认为腾讯旗下的微信在即时通讯领域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以可能认为微信有垄断的嫌疑。”张律师表示,产品的垄断地位与其市场份额、财力、技术条件及用户依赖程度等因素有关,并有明确的衡量指标,微信显然具备这样的特征。但由于腾讯在5月18日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升级朋友圈外链管理规则的公告》,所以考虑到其他混合因素,至于腾讯有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就要综合考虑。
张律师认为,竞争能够促进商业的繁荣发展是毫无疑问的,但竞争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度。腾讯旗下的微视与抖音有直接的平行竞争关系,而抖音与微信实际上是上下游竞争关系,也就是说抖音依靠微信的渠道。“上下游竞争关系中出现的垄断行为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双方的不平等条件也要受到法律限制。”张律师说,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如果腾讯没有正当理由限制了某些人交易,就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成都晚报新媒体记者 卢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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