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河南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案一审开庭,玛莎拉蒂司机谭某某等三人被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将择期宣判。庭审期间,谭某某一度下跪,向受害人家属致歉。受害人家属表示拒绝,向法官说明不谅解。【点击回顾】
图为庭审现场
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案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小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明明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冲出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该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保景、贾文华当场死亡,驾驶员王交通受重伤。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明明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明知谭明明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谭明明系主犯,刘松涛、张小渠系从犯。
图为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司机下跪道歉遭拒
受害人家属称绝不谅解
庭审中,谭明明当庭认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并下跪,表示对不起父母,向社会道歉;张小渠不认罪,刘松涛表示服从法庭判决。
宝马车上两名死者和一名伤者的家属,均表示不同意调解,要求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
被撞伤者妻子表示,丈夫现在仍在ICU,一天大概能花4千治疗费,相当于以前一个月收入,肇事方从未慰问过。
谭明明的驾照从2017年6月到案发,处理过18次违章,包含闯红灯、超速、逆行等。其驾驶的玛莎拉蒂,从2017年4月到案发,有68次违章。谭明明称,玛莎拉蒂车是父亲的,不常开这辆车。自己有近视和散光,当晚喝多了,就没戴眼镜。
为何当晚车的行驶线路混乱,并非回家的方向?谭明明说,当时准备回家,但自己平时就很路痴,需开导航,那晚喝多了,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里开。
庭审焦点在刘松涛、张小渠是否教唆谭明明逃逸。
谭明明多次接受警方讯问时称,发生连环剐蹭事故后,车被拦住,她曾慌张问怎么办,张小渠连说“谭明明快跑”。庭审中,谭明明说,她听到刘松涛也说了话,但因张小渠的声音盖住了刘松涛的声音,刘松涛说什么她没听清,意思也是让走。
刘松涛说,不清楚自己有无说让谭明明快走,因为自己当时已经断片,“记不清了”。
庭审中,张小渠说,自己怎么上的车,车上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如果自己有意识,不可能让谭明明走。不过,其曾供述称,第一次连环刮蹭被拦停后,谭明明曾问自己怎么办,自己还问刘松涛怎么办。她还表示,自己曾看到谭明明来回拨动档位。
张小渠坚持说,自己没有教唆谭明明逃逸。
被鉴定为重伤一级的受害者王某的家属在庭上痛哭说,王目前仍是植物人状态,全身百分之四十严重烧伤,面部五官眼睛、鼻子、嘴均严重烧伤,后期治疗、五官移植、整容等需巨额费用。目前,治疗已经花费300万,被告人方面谭明明和刘松涛的家属共提供150万。实在筹不来钱,为节省费用,只能将人接回本地医院,即使这样,每天仍需4000元左右。为此,他们提出索赔1395万,要求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死者贾文华的家属提出,索赔1200万,同样要求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该案发生后曾引起广泛关注,谭明明家经营皮毛生意多年,家境较好。此外,庭审中有受害者家属的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指出,刘松涛在国外留学,父亲开有多家百货超市,家境也很优越。
案情回顾:
玛莎拉蒂司机醉驾追尾宝马
车上2人活活烧死
2019年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一辆宝马7系轿车正在路口等红绿灯,忽然被一辆失控的玛莎拉蒂撞飞几十米开外,瞬间燃烧变成火球。宝马车内共三人,两人直接被活活烧死,一人受伤。【点击回顾】
肇事车内三人受伤,三名嫌疑人被当场控制!
监控视频显示,现场状况非常惨烈。事故发生后周围群众立刻报警,消防人员赶到进行灭火,伤者被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尚未发生前,玛莎拉蒂已与路边多辆正常停放的轿车发生剐蹭。
热心群众曾尝试围堵该车,但该车女司机谭某强行撞开车辆,一路逃逸。
随后玛莎拉蒂加速逃逸,在东环路永兴街路口与宝马车发生猛烈追尾,导致被撞车辆起火,现场人员两死一伤。
(车辆损伤情况)
来源:FM93交通之声(ID:hifm93)
综合看看新闻Knews、新京报、法制日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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