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者”被行政拘留!
谨“发布” 慎“转发”
8月11日,淄博人的朋友圈被一段
“少海路宋家路口突然塌方,路过的请绕行”的抖音视频刷屏了
经核查,这段视频并不是发生在桓台县少海路宋家路口!!!
此视频早在2013年和2016年就曾在网上疯传
2013年8月30日,网传“不该冒险-可怕大红卡竟被洪水冲翻吞没”
货车被大水冲翻2016年
桓台警方迅速立案调查,发现此视频传播者系抖音号为“6110Q”的用户,并迅速核查到造谣者罗某某的身份。
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罗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在网上发布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这一问题的严重性,8月11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依法被行政拘留5日。
经查实,8月11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在未经核实视频来源及真实性的情况下,利用抖音号将该视频予以推送并散布毫无事实根据的谣言,在台风“利奇马”的影响下,扰乱了公共秩序。罗某某到案后,主动承认自己虚构案情造谣的事实,并主动删除抖音号内容,桓台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无独有偶,
最近,很多淄博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
有人转发说“今晚七点左右,
市区会把所有的井盖全部打开,
以便排水”的信息。
张店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特此说明,此为虚假消息,与事实严重不符。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传,以官方消息为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请尽量不要外出,远离河道、水库、塘坝等区域,防止意外发生。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枣庄高新公安”8月11日消息称,昨天中午,在枣庄微信群、朋友圈看到这样一张“暴雨后出现鳄鱼”的截图在传播。
枣庄高新公安微信公号 图警方迅速核查了信息真实性,经核实:高新区公安分局、薛城公安分局均未接到相关警情!该事件发生在湖北武汉,并非在枣庄辖区内。截图中所传播的信息系谣言。
枣庄高新公安微信公号 图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是开放和自由的空间
但绝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言论自由的前提
必须要坚守法律底线
希望广大网民能够牢树法治意识
增强法律观念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信息
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对于造谣、传谣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希望广大网民不要以身试法
为共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鲁中网综合澎湃新闻、桓台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