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绳”,我被狗都咬了几次了,对狗的热爱有增无减。曾发誓再也不养动物了,等儿子把黑妞带回来后,我的决心再次坍塌了,一下被这个黑不溜秋的小东西给萌化了!
一两个月的小泰迪,瞪着黑葡萄似的眼睛,滴溜溜地跟着你转,一身的卷毛,跟兔子一样的尾巴,一放在地上,就满地跑,一点儿也不认生。
熟悉环境后的黑妞静如一个煤球,动如脱兔。头几天关在笼子里睡觉前还哼哼几声,日子久了就那么瞄你几眼,就趴在窝里睡了。早上一打开笼子,它会抱着你的腿,用它没长齐的牙咬着你的裤腿,用它温润的小舌头舔你的脚,,围着你打转转,闹够了才去拉便便。每次总把便便拉在黑暗的地方,我还得打电筒捡粪(找屎),成了它的铲屎官。
吃饱喝足的黑妞,等你坐定,它就开始疯,打包的绳子,脱下的拖鞋,用过的卫生纸都成了它疯玩的对象。你把拖鞋扔出去,它箭一般冲到拖鞋边,衔在嘴里拖回来,再扔,再衔,怎么也玩不厌,除非累了。等它安静下来,地上一片狼藉,无论你怎么吼它都无视你的存在。你觉得脏,它非要舔,你觉得硬,它非要去咬,你觉得危险,它非得往外跑。你想去抓它,它一钻哧溜一下不见了。跟你躲迷藏。
疯累了,躺在窝里闭目养神,无论是鸣喇叭还是讲话,它照睡不误。黑不溜秋的它睡在黑色笼子里,有时候贴着笼子,你都看不清它在不在里面。有时候,它趴在窝里,就这样望着你,不吵不闹,很淑女的样子,以致于一周回来一次的儿子都被它蒙蔽了。
肚子饿了知道觅食,口渴了知道喝水,来了客人不声不响地走到客人脚边,用它粉红的小舌头去舔客人的脚背,用脚去抓客人的裤脚,爱狗的人会蹲下来摸摸它的头,胆小的被它吓得哇哇大叫,你越躲,它越跟着你。
慢慢地,它开始学会了串门,一眨眼的功夫,它就跑到左邻右舍家,转一圈又回来,也许它对自己的名字还没记住,脱离了视线的黑妞千呼万唤对你充耳不闻,玩够了扭着肥硕的身躯挨着你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据说泰迪的智商在狗狗中排第二,聪明活泼的黑妞智力还有待开发。黑妞的到来给我枯燥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这也是当初儿子坚持要抱回来给我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