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20:5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金东报道组 陈婺
骑车逆行,罚款,不按规定停车,罚款……比起一罚了之的处置方式,金华金东区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相对“温和”处理方式,无疑让更多市民觉得新奇。
连月来,为纠正市民的不文明习惯,金华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交警直属二大队把“考”字引入日常执法,针对多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设置了“以考代罚”措施。
那么,这里面又有哪些考点,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以考代罚,怎么个考法
9月18日晚上7点多,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分队的会议室里坐着3名市民,他们正奋笔疾书,将共有224个字的《金华市民文明公约》正确无误地抄写8遍,是他们正在接受的违停处罚。
9月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采用抄写《文明公约》作为对非机动侵占人行道行为的处罚。而在此之前,将《违法停车教育劝导告知书》拍照转发朋友圈集赞和在镜头前朗读文明出行倡议,录一段时下最流行的“抖音”小视频的做法都曾被使用。
被处罚者得利用起个人的朋友圈传播力,有时还得拼点演技,才能把被暂扣的电动车解锁,过程中少不了收到亲朋好友发来爆笑表情。
不同于区行政执法局,金华交警直属二大队则从今年5月开始一直是以考代罚。为了让市民更多知晓交通规则,交警一共准备了3套“考试办法”,第1套是发照片和指定文字集28个赞;第2套则是针对非机动车违法和行人违法的试卷,被处罚者须坐在路边蓝色凉棚下的临时学习点书面答题;第3套是在路口当15分钟文明出行指导志愿者。
这3套考题任选其一完成后,被处罚者还要签署文明出行承诺书,并将交警部门公众号上提供的10道选择题至少答对8道。
当然,这些考法都只适用于轻微的交通违法和初次违法,其他情况并不适用。
以考代罚,初衷是为强化教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以更类似于警告的“考”代替罚款处罚,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难道是为了节省钱?
王先生曾因违停被处罚,当时,他的车被锁了,而他着急去办事,无奈之下花了20多元改乘出租车,办完事后才回来接受处罚,等于这样的处罚方式并没有为王先生省钱,还很费时间,不过,对王先生来说,教训无疑更深刻了。
据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分队执法人员和直属二大队交警介绍,目前针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以考代罚,最快需要花费10至40分钟不等,曾经也有被处罚者因为赶时间而强烈要求执法人员罚款。
虽不罚钱,但罚了时间,以考代罚有属于它的“麻烦”。
对此,两个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均表示,以考代罚的设计初衷并不是为被处罚者省钱、行方便,而是一种强化宣传教育的方式,例如朋友圈集赞,是希望交通法规中长期未引起重视的条款能利用社交网络尽快普及,答题的方式则是为了让被处罚者对相关法规留有更深刻的印象,从而自觉遵守。
效果明显,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大大下降
正因为希望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两执法部门也花了不少心思让市民免于经历这些“考试”。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对万达广场周边停放的电动车张贴过文明停车的劝告单。交警直属二大队还对城乡公交公司驾乘人员,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已培训5000余人次。
据交警直属二大队多湖中队指导员李鑫凯介绍,以考代罚结合专题辅导,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已从5月的一天300多起降到了每天80起左右,遵章率提升明显。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行人不得闯红灯,须走人行道、人行横道,不得跨越跨越隔离栏等规定。自从金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的规定,制定了非机动车“六不得”,即不得闯红灯、不得逆向行驶、不得违法载人、不得越线停车、不得不得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不得加装遮阳伞。
目前,还有哪些应该遵守的法规容易被违反?还有哪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呢?区综合执法局巡查分队队长助理邢友涛说,非机动车短时间停车也须停到蓝线内,这一点容易被忽视。“现在这一违停情况主要集中在入口处附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是由于附近没有空余车位,而是骑车人认为最方便出入的地方,没有了空余车位。”
在行人方面,仅把人行横道线当成过马路的参照物还是一个常见的误区。交警提醒:行人过马路时必须完整走在人行横道线区域内,切勿斜行,半途走进或是离开横道线区域都是错误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