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法院执行局吗?余某某回家了,现在就在家,可以帮我去找下他吗?”9月27日凌晨6时30分,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蒋某某的电话。
事情是这样的。余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2018年案件立案执行以来一直下落不明,常山法院依法发起公安布控,也没有余某某的踪迹。
原来,9月26日晚余某某回到老家,因多年未归,发现老家发生很大的变化,于是余某某在家通过抖音拍摄了一条视频,以表思乡之情。未曾想申请人一直关注被执行人的抖音账号,并判断出其已回家,当下立即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余某某的线索。
凌晨6时30分,还未到上班时间,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请示领导,安排车辆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到达被执行人家时,余某某家中大门虚掩,执行干警表明身份推门进入,携带执法记录仪对被执行人家中客厅、厨房等处进行查找,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正准备离开时,执行干警发现客厅角落桌子边有一只掉落的拖鞋,机敏的执行干警推开椅子,趴下身体,发现被执行人余某某就藏匿在桌子底下。由于躲藏过于慌乱仓促,以至于余某某的一只拖鞋掉落在桌边。
将其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对余某某躲避法院执行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余某某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余某某表示暂时没有能力支付全款,需要分期支付。目前,余某某已经被常山法院拘留并处以罚款。
不履行生效裁判,甚至抗拒执行,挑战的是国家的法律、破坏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突破的是社会道德底线,常山法院再次严厉敦促所有被执行人,自觉申报财产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郑岚岚)
编辑: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