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期将介绍MPD的上游文件ALS(Airworthiness Limitation Section)。
为了了解运营人《维修方案》的来源,本期介绍ALS(Airworthiness Limitation Section)。
首先明确ALS是根据EASA/FAA规章要求,在航空器初始型号合格证框架建立好时就出现了。这些要求在航空器的TCDS型号认可证数据单中有明确要求。因此要满足型号要求,保持飞机适航,这些项目都是强制执行的。
下面简单介绍ALS的组成:
Part 1: Safe Life Airworthiness Limitation Items
Part 2: Damage-Tolerant Airworthiness Limitation Items
Part 3: Certification Maintenance Requirements
Part 4: Ageing Systems Maintenance
Part 5: Fuel Airworthiness Limitations
对于第一部分,最常见的就是发动机、APU、起落架等大型部件上的时寿件。如CFM56-5B发动机要求高压级转子部件的适用寿命为20000FC(飞行循环),也就是说发动机这些部件在适用到限制前就需要更换。
第二部分损伤容限。这些项目是对结构部件中疲劳损伤或损伤容限评估后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而发起的。
第三部分审定维修要求,实际上是在飞机设计时就开始定量分析了,对失效风险暴漏时间和发生概率有明确要求后,产生的维修项目。后续会详细介绍,并与MRBR对比。
第四部分是系统设备维修要求。
第五部分是燃油适航限制。主要涉及燃油箱安全分析后产生的项目。例如近些年引进的IGGS系统相关检查。
好了,就简单介绍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