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家里飞进一只鹦鹉,网上晒了跪求喂养方法,群里跑出来路人甲喊道,哈!这只鹦鹉是我朋友的!请你还给我朋友!张先生没吭声,默默踢了这人一脚,踢出了好友名单。路人甲的朋友余先生告到法院说,这只鹦鹉是我花六万块钱网购的,夏天的一个晚上它飞出窗口失联了,现在知是张先生捡到了,我找他要,他不给我,恳请法院作主。
一审法院判决说,张先生,这只鹦鹉的确是人家余先生的,你要么还鹦鹉,要么赔六万。张先生说道,我不服!终审法院说,张先生你还是服吧!或者还人鹦鹉,或者赔人六万。
嗯哼君顿时感觉,这只鹦鹉好有喜感。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嗯哼君也认为,这只鹦鹉是余先生的,不过张先生还不还给余先生,有一说。
石河子鹦鹉案判决依据的关键词显然是两个,第一个是失散的饲养动物,这个没疑问,就是余先生失联的那只鹦鹉。第二个是拾得两个字,这个恐怕要科普一下,什么是拾得?
先说字理,古文不说了,康熙字典也不说了,解释起来啰嗦,这里依据新华字典。
拾最主要的词性是动词,意义也多,比如,收,整理,她的床铺乱糟糟的像一个狗窝,男朋友收拾了半天。
这里只说跟石河子鹦鹉案紧密相关的意义:捡。
捡,就是从地上拿起。
举例之一,拾粪,拾毛,拾麦穗。啥是拾毛?毛是用毛填充内部的球,拾毛就是捡界外球啊。
举例之二,俯拾,低下头来捡取。俯拾皆是,俯拾即是,两个成语也是一个意思,只要低下头来捡取,到处都是。
举例之三,拾遗,拾取别人遗失的东西。不拾遗,不拾取别人遗失的东西。道不拾遗,道无拾遗,路不拾遗,路无拾遗,四个成语并不是四个意思,走在路上看到别人遗失的东西也不捡走。拾金不昧,拾到别人遗失的财物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那么问题来了!
路不拾遗是说路上,拾金不昧是说在外头,我在我自个的家里捡到了别人的东西,也算拾得?别人的东西有什么权力闯进我家里?
我是说字理,你现在要跟我说法理?好吧,就说法理。
法院认为,张先生拾得鹦鹉依法应当归还,其将鹦鹉据为己有之意已构成恶意占有。
张先生说,那只鹦鹉啄开绳子飞走了。
这话像是有两个意思啊,一个意思是说,那只闯进我家窗口的小鸟飞走了一去不复返,我拿什么奉献给余先生?一个意思是说,它飞走了,不能算我拾得。
嗯哼君觉得好有道理,一时竟然无言以对。
那么,凭什么认定那只鹦鹉没有飞走呢?余先生的路人甲朋友说话了,我和余先生一起到张先生家中索要鹦鹉敲开门时,看到张先生抓着一只鸟扔到卫生间,且拒绝让他们进房。
嗯哼君觉得好没道理,一时竟然噎得无言以对。
张先生当然有权拒绝别人进到自己家里,这不是失散的一只饲养动物,这是两个陌生的别人。那位路人甲作证说,他看到张先生抓着一只鸟扔到卫生间。
可是问题来了:
怎么肯定,惊鸿一瞥的那只被扔到厕所的鸟,就是余先生那只失联的鹦鹉呢?
那只漂泊鸟出庭了?
如果不能肯定彼鸟即此鸟,何来恶意占有?
嗯哼君顿时有一种感觉,感觉张先生在说:
我完全谈不上恶意占有,因为我根本就不想占有这只不速之鸟!
我求喂养方法完全是出于人道考虑,不能眼睁睁看着它活活饿死吧?
这个绿毛家伙闯进我家吓死宝宝啦!也许有寄生虫,最可怕的是有传染病,因为它没带免疫证。
就算没虫没病,可是会不会是保护动物?会不会是走私动物?
再说了,国家要求不要求办收养手续?
哎呀!吓人得很麻烦得很!
这鸟,最后被人道处理了。
嗯哼君再说一句话,那个判决就算在事实认定和法律引用上没问题,最后也有好大一个漏洞,那鹦鹉是去年六月失散的,张先生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它一年多,怎么说也花了不少钱,也许不止六万?怎么不判余先生补偿张先生这笔支出的费用?
好吧,嗯哼君这样感觉之后转身不留功与名。
一只亚马逊鹦鹉可以活到八十岁。现在百度,脑补一下那只六万块钱的亚马逊鹦鹉。
主要活动在亚马逊河流域的松树或橡树林区,整群飞行时相当嘈吵。喜食无花果和花朵、嫩芽。树洞为巢,繁殖季一天也许交配好几次。羽毛大部分绿色,眼睛虹膜桔色。黄色分布在头冠、眼喙之间和大腿处,头顶的黄色也叫做帽。喜模仿小孩子和女人声音,说话能力强者为大黄帽、黄领帽及蓝帽三种,红帽吹口哨功夫一流。蓝帽声像小孩,常常碎碎念,不爱大叫。
亚马逊鹦鹉约三十七种,全部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级。
天山网评论员:李大标
石河子一男子捡了只鹦鹉拒还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