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是五月的长假
小伙伴们离不开拍照
记录美好的假期生活
但是拍摄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分寸
否则很有可能侵权!
牢记以下事项
绝对为了自己和他人。
带来不必要的苦恼
颤抖
音
千万不要乱拍
赣州市某男子田某与邻村居民发生纠纷时,拍摄并制作了视频,视频中添加了“上犹县XX乡村黑帮达摩”。添加了“公然持刀挑衅村民,引起民愤”、“有人持刀挑衅”等字句。这个视频上传到了微信群里。
钟某看到视频后,为博取关注将该视频通过自己的短视频平台及微信号予以了转发,引发多人转发、点赞。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视频中反映内容与事实不符。
最终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
被告钟某以书面方式在该短视频平台及微信群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在纠纷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道歉声明,并给付原告田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表
情
包
千万别乱发
部分真人表情包,往往会在他人照片的基础上,配上粗鄙的文字,通过实现丑化他人人格、诋毁他人形象来增强娱乐性,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此种行为不仅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还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
另外,使用影视作品的剧照加工成真人表情包,应当获得肖像权人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否则可能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
影视演员葛优诉艺龙网利用《我爱我家》中葛优躺的表情包宣传侵权案,最终葛优胜诉获赔7.5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照
片
千万别乱拍
2018年12月30日晚上10时许,浙江省杭州市两名男子李某和吴某分别穿上仿一战德军军服及军帽和一套仿二战德军纳粹军服,前往杭州市萧山烈士陵园拍照。
之后,二人将照片发布到好友数为1940人的QQ空间里。照片很快被不断转发扩散,短时间内评论和转发等相关内容即达36800余条。
事后,公安机关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
被告李某、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上述媒体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李某、吴某承担。
现在你知道了吗?
有些东西不是你想拍就能拍
那如果你是被侵权的那一方
又该怎么办呢?
往下看!
Tips
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受害人可先与侵权人协商处理,例如请求侵权人删除所拍照片或者视频,赔礼道歉;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
实际生活中关于肖像权的侵权界线
有时难以掌握
尤其是在全民热衷拍短视频的当下
一不小心就会越界
从目前出现的肖像权维权案例来看
普通公民维权意识还有所欠缺
晨晨在此提醒大家
增强自身维权意识
同时也注意
文明摄影、摄像
以免不经意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来源:江西晨报综合江西法院编辑:刘伊审定:刘良昌核发:杨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