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小组发布了警方简报,通报以下全文:
警察通报
2020年5月24日,一位网民通过微信集团和新浪微博等互联网社交平台传播了“(五邑区)比亚迪工厂保镖殴打一名女子”的视频,被举报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核实,打人视频并非发生在鄠邑区比亚迪厂,视频中的打人者也不是该厂保安人员,西安警方近期也未曾接到过比亚迪厂保安殴打他人的相关警情。
经调查,在微信群内发布传播不实视频内容者为王某某,陕西岐山人。王某某在未经核实视频内容的情况下,将一段声称内容为“比亚迪口罩厂保安打人”的视频发布于微信群内(群成 员约500人),同时大肆煽动微信群成员转发至抖音、快手、微博等网络平台。该王对其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视频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高新分局依法对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新浪微博相关不实视频信息发布者为孙某,陕西商洛人。孙某在未经核实视频内容的情况下,直接将快手平台中的“保安打人”视频,随意嫁接了“户县(鄠邑区)比亚迪厂,保安为何如此嚣张,及时(即使)当事人做的在(再)不对,你也没有权利动手打人”的文字内容,并通过其微博账号发布。该孙对其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视频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高新分局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西安网警提醒:
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传播网络谣言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西安网警巡查执法
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