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0 15:04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阮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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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绍兴市教育局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布《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记者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得知绍兴考试将进行如下调整。
1.关于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满足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2021年开始,期中考试科目没有变化,但开始进行“英语听力能力人类对话测试”。也就是说,将现行英语学科单一的“听力测试”调整为综合的“听力能力人类对话测试”,分数比重仍为25分,英语学科总分仍为120分,将在每年期中考试前单独进行。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了新的初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将评价维度从现行的5个调整为4个,即“表现品德、运动健康、审美艺术、创新实践”。“品德表现”将采用写实的描写方式,不进行登题评价。“体育健康、审美艺术、创新实践”各维度将以等制方式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位,分别需要优秀、合格和努力。每个维度“A”的比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籍在籍在校学生总数的30%,C等5%。
3.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和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将在中学毕业和高中招生中利用评价结果。第一,作为中学毕业的前提条件,学生必须参加中学毕业评估,综合素质、物种平等第一要达到1B2C以上。二是高中招生的基本条件。高中实行自主招生。要把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入学的基本条件之一。可以单独设定等制要求,也可以采取以等制折扣点计入总分的方法,或者采用与品德表现不同的一、二维综合等第一要求或折扣点相加的方法。学生要参加高中其他类别的招生,综合素质物种平等第一要达到1B2C以上。
对科学“实验操作能力”的调查。从2021年开始增加科学学科“实验操作能力”,并将考试结果作为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创新实践”维度指标,纳入该维度评论“A”等前提条件。考试安排在初高中前单独组织实施。
5.关于体育和健康测试。从2021年开始,体育和健康科目期中考试分数从50分调整为40分。也就是说,体育和健康科目的“平时成绩”(10分)被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运动健康”维度进行评价,不再列入期中考试成绩,体育和健康科目现场测试40分保持不变。
关于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统一为每年6月15日、16日、17日(上午)。
7.关于高中入学类别。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统一规范规定:“正规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普通学校水平考试后统一招生”三种招生,各区、县(市)、各高中不得组织三种招生以外的任何招生。
8.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主要包括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的“特长招生”和符合学校经营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9.关于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的招生。名额分配招生是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给区域内中学的方法,名额分配招生可以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进行综合招聘,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确保各中学学校的通过率达到100%。现行比例在学校招生人数的50%以上,从2021年开始将增加到60%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地决定。
10.关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将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和中高级(本)学校一体化(“三四”、“三二”、“五年一贯制”等)招生纳入同一招生平台。积极推进市中心高校团校统一招生中的统院招生。